接下来,常威就要为这次出行做足准备。
印尼?
抱歉,那是表面上,或者说只是这次出行的目的之一。娜塔莎那儿,才是主要目标。
布鲁斯的电话来的太及时了,常威打心眼里感激他。这让他有了一个明面上最合理的掩饰。
不过在出行之前,必须要做各种准备。
比如武器。
这次出去可不是旅游,取人性命在预计之中。拳头虽然好用,但比起兵器,效率似乎差了点。
“还有三天。”常威举步来到提炼场:“时间不松快呀。”
的确不松快。
他要在明天坐飞机前往印尼,在二月十四日早上五点之前以圣诞幽灵的身份返回圣爱德华与娜塔莎汇合。
准备兵器的时间,只有一个晚上。
不过足够了。
如果要炼制法器甚至法宝,别说一个晚上,看看丹炉的炼制过程就知道了。所以他只需要一口足够坚韧、锋利并且适合法力传导的刀。
不需要铭刻符文,不必是法器。
常威从未练过刀法,也不必练刀法。任何一种器械,本质上都是肢体的延伸。懂得怎么运用自己的肢体,怎么运用劲力,就知道怎么用兵器。
高屋建瓴而已。
第二天一早,常威走出提炼场的时候,之前炼制丹炉剩下的材料变成了一口立起来几乎与常威齐胸的刀。
形制类似于苗刀,但更宽、更长、更厚重。
他花了一个晚上的时间,用法力反复洗练,直到材料初步适应法力的一些特性,才将其炼成这口长刀。
正如他之前设想的那样,这口刀足够坚韧,足够锋利。至少砍一千人都轻易不会卷刃。
长刀青铜色一体,环状的首,漆黑的鞘,锋芒内敛的刃和平平无奇的身。常威弹指击刀身,嗡嗡作响。他满意一笑,还刀入鞘,一翻掌,刀已不见,被他收进了金行大窍的穴窍空间。
离开之前,常威先给布鲁斯打了个电话,告诉他自己今天出发,很快抵达印尼。随后收拾了几套衣服,及储备的所有的丹丸,全部放在土窍空间之中。
最后背着个半空不空的背包,由来福开车送他去法尔茅斯的机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