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时候,有人上门拜访。
来福的电话打到屋里,常威接到电话之后,就奔大门去。
来福说来拜访的人,自称是他的同学。
同学这两个字,常威一听,觉得很遥远。好像过了很久似的——当然过了很久,他自己的同学,应该回溯到第一世,都快不记得了。这会儿来的,料来是他这具身躯原主人同学。原来那个常威在家庭变故之前,是纽约帝国大学的大一学生。
到了农场大门口,公路旁停着一辆车,边边上站着两个西装革履保镖模样的人。剩下一个小帅小帅的小青年,这时候正在看门房前跟来福说话。
常威一到,看到那个小帅哥转过的脸,一些陌生的记忆涌上心头。
常威脱口而出:“哈利?”
“常!”穿着小西装,帅气干净的哈利大笑着拥抱过来。
常威别扭的跟他抱了抱。
“好久不见。”哈利有点叹息:“你退学之后,每次爬梯少一个人,总觉得不太对劲。”
这是客气话。
刚刚涌上来的一些记忆告诉他,原主人跟哈利的关系,只能说是跟好朋友沾边,比一般的朋友好,比好朋友差点。
这个人是谁呢?哈利-奥斯本。
挺熟悉的一个人,不是原主人的那种熟悉,而是常威自己的。
“你怎么到圣爱德华来了?”
常威笑呵呵引着哈利进了农场,一边道:“这地方又小又偏僻,跟纽约可没得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