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伙计答应一声,麻溜地向着后厨去,也不随意上前打扰客人。
三人到凉亭坐下,水榭花都原来就是这样的感觉。易晴空在二十一世纪也没有享受过在这种地方吃饭,想不到,到了这个封建社会还能这样享受一回。事实证明,交个富二代朋友,即使不能使自己富裕,也能让自己过的富裕啊。
“我不大明白,你为何不让她们称呼你为主人,她们的身锲在你手上,你就是她们的主人啊。”
李明宇边喝水边问,他是从小呼奴唤婢的人,实在不理解易晴空与下人打成一片的想法。在王室贵族中,与奴为伍那是不知礼数教养,会遭人嘲笑的,他不相信易晴空会不懂。
而事实是,易晴空还真的不懂。不过以她的性格,就算懂她也同样会那么做,毕竟她受的教育在那里,根深蒂固,就像他们受的教育,男尊女卑也在他们心里扎根一样。但她也是分场合的人,大场面,该端的架子总会端起来的。
“她自小生长的环境与你我不同,本就是普通人家的孩子,在她哪里会有那么多的高低贵贱之分。你认识她这么久,可有见过她因你是皇子而对你有半分的惧意,她总是不卑不亢的。所以,她与她们相交如常人一般也是很正常的事,没什么觉得不可思议的。”
易晴空没答话,顾书辞到是不嫌麻烦的娓娓道来。她真是想不到,顾书辞竟是那样的懂她。高山流水遇知音,明山秀水喜相逢。她真是太庆幸,在这个封建的古代王朝能遇上一个这么懂她的人。
她摇着头肆意地笑着,顾书辞看着她,月色下她勾起的嘴角如花如月,如千中风情万种年华。那一瞬间,他的心如鼓敲,重重的一击,将她的笑意敲进了心脏,让他恍然有些害怕。眼前这瘦小的她,不知从什么时候起总是占据他所有的注意力,这是不正常的。
“知我者,书辞也。今生能与汝相遇,乃晚照之幸也。”
易晴空难得咬文爵字,装成一个颇有学识之人。表达知音相遇,当然要严肃些才好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