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纸上写着两行行草,居然是泰戈尔的诗,书法配洋诗,纪慎语觉得有点好笑。宣纸就铺展在窗台上,丁汉白落下玫瑰印章,印出自己的名字。
一切都好好的,不过意外向来是在一切都好时发生。
那丛热烈的红白玫瑰簇在一起,数不清多少朵交叠勾连,红的,白的,盛开或待放的。旁枝逸出,比纪慎语画的松针还细小,就在丁汉白握紧时拗断一枝。
剩的半截小枝儿变成了玫瑰刺。
这意外来得太快,丁汉白发愣,纪慎语倒先于他反应,一把将印章夺回。他空有那张白宣,问:“你干吗?”
纪慎语说:“我收回,不送了。”
丁汉白大惊:“还带这样的?!”
断裂的一小朵躺在纸上,花朵还不如筷子尖粗,纪慎语捡起,琢磨怎么修好。太细了,粘都粘不上,顶多用细线缠起来,无论如何都会变成瑕疵品。
丁汉白的大手伸来,扬言要自己修,让他归还。
他很失望地说:“你本来就不喜欢,修不好扎手,修好有瑕疵,只会越来越不喜欢,不如算了。”
丁汉白猛然想起,他说他喜欢丁香。
这空当,纪慎语攥着玫瑰印章走了。
这算什么?他简直是搬起丁香砸自己的脚!
第22章真的想不出概括了。
丁汉白很少惦记什么,惦记的话就直接获取,不外乎是花点钱。可这次不一样,收礼又被夺回,去索要就得承认自己喜欢,等于当初放了个屁。
他觉得从纪慎语来这里以后,自己流年不利。转念又怪纪慎语没眼力见儿,他都说好用了,都说最近盖好多东西了,难道不明白他很喜欢吗?
丁汉白就这么立在窗前瞎想,想完把宣纸一撤,揉巴揉巴扔了。
扔完又捡回来,毕竟是最后一幅印着自己名字的大作,怪可惜的。他感觉自己窝囊,而他生平又最烦窝囊废,于是硬生生压住念想,大不了自己刻个更好的。
纪慎语自然不知道丁汉白丰富的心理活动,他把坏掉的印章放入抽屉,暂时没想好怎么修补。其实就算修补好也没意义,那上面刻着丁汉白的名字,他又不能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