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在衣帽间挑了半天,最终在他让专人定制的小兔子和另一套用噜噜兽胸前最柔软的毛发制作而成的便装中迟疑。
这便装虽然不起眼,但摸上去的手感,就跟郑星洲给他的感觉一样,柔软而顺滑。
他最终放弃了小兔子,虽然他很喜欢小兔子模样的郑星洲,但想起郑星洲之前对这身衣服的嫌弃,他还是选择了不起眼的便装。
然后慢条斯理的帮郑星洲从头到脚穿戴一新。
星洲的脚真软,白的好似瓷器一般,可爱,想……
握着郑星洲的脚往鞋子里套的仲煜城如是想到。
恋爱使人变态。
家主这多严重的洁癖,碰到人都要擦干净手的程度。
现在居然弯腰替郑星洲穿鞋。
甲一冷眼旁观,等脸上带着笑意,神情迷之轻松的仲煜城终于打扮完了郑星洲,方才不失时机的上前,递出手帕。
仲煜城赞赏的看了他一眼,接过手帕,替郑星洲擦了擦脸。
甲一的手楞在了空中。
仲煜城力道极轻,好似全神贯注的抹过郑星洲脸上的每一处,让在场的其他人觉得自己真的多余。
甲一手楞了半天,最终还是收了回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