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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温泉庄子(3 / 3)

“不要走远了。”

“知道了,三嫂。”

清漪带着四个护卫和秋月往右边走去。

她刚才好似看到有什么东西在动,正好过去瞧瞧。

“格格,您慢些,小心脚下。”秋月跟在格格身后,嘴上不停地念叨着。

“嘘!”清漪看着前面儿的灰兔子,拉着秋月的手蹲了下来,后边儿的护卫见状,也有样学样的蹲下了身。

一行人就这么躲在了大树后面。

清漪眼神亮晶晶的看着蹲在地上的兔子,眼中盛满了微光。

“格格,可要奴才给您打下来?”身后一位身材高大的护卫说道。

随后,他的手就搭在了背后的箭尾上。

“不用。”清漪看着在雪地里找东西吃的灰兔子,心里有些发痒。

“可以活捉吗?”

“这……”护卫迟疑了一下。

冬天的兔子最是警觉不过的,想要活捉,怕是有点难度。

“奴才尽量。”

清漪眼睛眨也不眨的盯着兔子,余光看着护卫缓慢的移动着。

护卫离着兔子还有段距离时,灰兔子便警觉的抬起了头,警惕的看了看四周。

护卫立马停下了身子,一动也不动的藏着。

就在清漪紧张之际,一阵破空声突然想了起来,在兔子还未来得及反应时,就把它扎了个对穿。

她被吓的不自觉的惊叫了一声。

“啊!”

胤禛听见略带熟悉的声音后,一双狭长的丹凤眼朝着清漪藏的地方看了过来,眼中飞快的划过一丝光亮。

这是又碰上了?

“谁在哪儿?”苏培盛厉声呵道。

清漪并没有现身,反而将身子藏的更紧了。

身后的护卫听着有些尖细的声音后,就知道这是遇到贵人了。

无他,京城中,能用得上太监的人,无一不是皇族。

“我们是富察府的人,今日随格格出门,打扰到贵人雅兴,还望贵人多多包涵。”护卫现身后,对着对面的人态度不卑不亢的说道。

“哪个富察府?”京中光是富察一族就有许多人,连苏培盛都记不完。

“我家大人是富察·马齐。”

“苏培盛。”胤禛面无表情的喊了一句。

熟悉主子脾性的苏培盛,立马就明白了四爷的意思。

“无事,这个猎物可是你们先瞧上的?”苏培盛还是第一次发现主子爷居然对陌生人如此温和。

“我家格格喜欢。”护卫一本正经的说道。

“不过,既然是贵人您们先打到的,自然归是您们了。”

“没事,一只兔子罢了,你们拿走便是。”苏培盛在听到格格二字后,心里飞快的划过了一丝异样。

他敏锐的察觉到,四爷今日如此反常,多半是因为这个。

但身为一个合格的奴才,他自然懂得什么该说,什么不该说。

护卫也不好拒绝,只得硬着头皮收了下来。

看格格的情况,她喜欢的恐怕不是这样的兔子。

等到兔子送出去后,胤禛才带着人又离开了。

清漪在察觉到那个不好惹的男人走后,才从树后面走了出去。

刚才她无意间看了一眼,那男人虽说是她见过最好看的,但眼神也是最吓人的。

就那么一眼,都快将她给冻僵了。

真真儿是可怕!

作者有话要说:《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规定如下:

【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非法狩猎罪】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文中的古人没有这个意识,但各位小可爱千万不要跟着学哦,捕杀贩卖包括吃野生动物都是犯法的,大家都要做个遵纪守法的好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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