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慕文在第一人称描述方面有特殊的天份,连他自己都没察觉,幸好黎锦发现了,正悄无声息把他往这个方向引导。
“第一人称,”秦慕文想了想,说,“我写个第一人称的田螺哥儿!”
黎锦拦住他,自己给秦慕文命题。
“那个稍后写,你可以先写自己的生活,用小片段的方式记录下来。”
秦慕文不太明白:“啊?”
黎锦说:“就像写日记那样,但却不完全是流水账,而是把某一件让你觉得欢喜、开心的事情单独描写出来。”
秦慕文说:“只写一件事情?”
黎锦点头:“一个小片段大概三百字左右,只写一件事情。”
秦慕文垂眸思考了一会儿,眼睛就亮起来。
黎锦没想到他这么快就有了思路,悄悄站在少年身后,看着从他笔尖诞生的一个个可爱的簪花小楷。
“辛丑年玖月初叁,晴,微风……”
秦慕文写的是去年那会儿,他们还住在村子里,九月初三,他已经不在医馆坐诊了,每日下午可以早点回去陪他和孩子。
秦慕文写当然是用他自己作第一人称,他写了自己做完活儿,抬头看天色,不止一次期待柴门外传来轻叩门扉的声音。
前面写了听错声音几次失落,后来他无奈回去抱着小包子喂米糊。
却不想一抬眼,就看到夫郎推开主屋的门,手里拎着给他买的蜜糖。
一个小片段到这里戛然而止,平凡中却透着少年的小情绪,让人很想继续看下去。
黎锦夸赞:“这个写的好。”
秦慕文:“夫君,我也发现我写起这个来更加顺手了。”
毕竟那都是自己的情绪,直接就能把真情实感写出来。
黎锦说:“以后可以多写写,我晚上回来给你检查错字和措辞。”
然后稍加整理成册,大概可以去书肆投稿。
秦慕文不知道黎锦的打算,小声道:“阿锦,你还要继续看啊。”
那都是他的小心思啊,这些思念的、喜欢的、爱的小情绪被心中所想的人看到,就算率真如少年,都会害羞。
黎锦说:“不想让我看么?”
秦慕文赶紧摇头,他只是害羞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