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分钟快到了。”
若是旁人,听到丁秋云的话也得先愣上一愣才能明白他所指何意,但谷心志只是略点了点头,便迈步朝外走去。
丁秋云在后吩咐:“谷副队,活做得利索点儿。”
谷心志捺住唇角:“是,丁队。”
孙谚他们领着一队奴隶,探头探脑地顺着另一路通道走上来时,被扑面而来的血腥气熏得一个踉跄。
谷心志点了几炉香,还打开了通风扇,他本人则正坐在宾馆封闭式前台内的电脑边,沾满了血的右手夹着根雾气袅袅的烟,左手则在键盘上随意点按着,留下一串未干涸的血迹,两把军用匕首交叉收在背后的羊皮鞘内,挎在后腰位置。
看情景,这里刚才应是发生了一场激烈的械斗,但地上却不见鲜血和尸体,而且地上还有刚用湿墩布拖过的痕迹。
腥味呛鼻,孙谚忍着翻涌的恶心感,先往自家傻弟弟嘴里塞了一块从打晕的看守那里搜刮来的薄荷糖,好压一压味道,才问:“丁队呢?”
谷心志看也懒得看他们一眼:“马上到。”
孙谚按下腰间的发信器,让等候在外的罗叔把卡车开到前门处接应,顺手推着弟弟,让他们先往外走:“谷副队,你在干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