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节将至,忙碌了一年的劳动人民终于可以在这个时候喘口气,省吃俭用下也愿意小小地奢侈一把,是以杀猪宰羊这个时候是最多的。
陆瑾年纪不大,可已经是乡镇上有名的屠夫,来请他掌刀的一个月前就已经开始预约了。
无他,就是浪费少,解得干净。
又按照惯例,除了给陆瑾杀猪的工钱,主人家还得送一两条肉做添头,陆小哥光棍一条,拿的就比别人少,就冲这点来邀请他的就比别的屠夫多。
再者杀猪本是血腥的场景,可看陆瑾杀猪不知怎的就有一种美感,少年本就是清秀,拿起的刀子也小,可就是利利索索地下刀不带犹豫的,猪身上没有多余的口子,痛苦挣扎都少。
陆瑾每一次杀猪,里里外外围了好多人,里面还时不时地传出叫好声,不知道的还以为在卖艺杂耍呢。
这两天陆瑾早出晚归,天天白刀子进红刀子出的,手上沾满血腥,不过收获也颇丰,家里搁置的肉已经不少了。
幸好天气冷,在这没有冰箱的时代,也不太容易坏。
今天杀完也就消停了,是以陆瑾回来的比平时晚一些,已经披星戴月。
不过他看到自家门口站着一个人影,手臂上挽着个包袱,因为天气冷,时不时地呵着气,看身形……
“三姐?”
门口的身影一顿,回过了头。
“阿瑾。”柔和的声音传来,果然是陆瑾的三姐陆瑶,五年前嫁给了同镇的梁秀才。
陆瑾慢悠悠的步子立刻加快,赶紧开了门,一边念叨:“都说了手里拿把钥匙,我要是不在,三姐你自己进屋就是了,天气这么冷,冻着了怎么办?”他点了油灯,屋里顿时亮堂了些,“在门口站了多久了?”
他寻了个竹筐将猪肉放下,又找出炉子,添了炭,点上火。
“都是大小伙子了,一般人家都已经讨了媳妇,我怎么能再拿你屋子的钥匙。”陆瑶看他忙碌着,垂下的脸微微抬起,忍不住扯出一点笑容,很是欣慰,“阿瑾,今天你回来的晚了。”
这么说那至少得有半个时辰,陆瑾摇了摇头,待烟气消散,就将炉子搁到了陆瑶的面前,“今日最后一日,有一户人家硬要我杀猪,所以耽搁了,姐,烤烤。”
陆瑶将手臂上的包袱放下,却没有伸出手,而是笑眯眯地对陆瑾招招手,“过来,好像又长高了不少,我给你做了两件棉袄,你试试看,若是短了,我还可以再改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