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辈的那番作为,破除了他的某种心结,比报复胖子更重要,更令人开心。
“好吧,算那死胖子运气好!”容奚听他这么一说,勉强不再追究。
此后百里煜在容奚的催促下去了另外一家不错的成衣店换了身衣服,少年原本长相不俗,换身好的衣服立即变成翩翩佳公子。之后容奚把百里煜带去了江丰镇著名的酒楼饭馆挨个吃了个遍,又带他去坐载着歌姬的小船,哄他喝酒。甚至带他去逛青楼。
如此过了三四天,直到逼着少年把钱财差不多散干净才作罢。他要让百里煜学会花钱,让他体验豪富生活。
到了晚上,容奚道:“明天我们出发去洞府,今晚咱们就去牡丹馆吧。”
“不用了。”百里煜脸红拒绝,只说:“我很困,要回去睡觉。”
“听说牡丹馆的歌舞很好。”容大爷也想去饱饱眼福啊。
“不去了。”这几天不是听歌便是看舞,还有玉臂朱唇,莺声燕语,百里煜有点招架不住。
容奚劝说无果,便道:“好吧,是你自己不愿去的,可别怪我没带你去。”
百里煜说:“哪会怪前辈。”
容奚哼了一声,没作声。他之所以带着百里煜东游西荡,喝最好的酒,点最美的姑娘,听最好的曲儿,并不仅仅是为了补偿百里煜,他还有自己的小九九。百里煜一旦喜欢上了这种醉生梦死的生活,容奚再给他大笔灵石供他挥霍,以后百里煜便再也不想离开他了。
比起无欲无求的少年,喜欢美酒、美食、美人的少年更容易掌控一些。
到了客栈,百里煜脱了衣服准备睡觉,容奚试探着问道:“怎么样?”
百里煜莫名,“什么怎么样?”
容奚说:“有没有想一辈子留在这里?”
百里煜吃了一惊,“一辈子留在这里?为什么?”
容奚:“……你不觉得这里很好?”
百里煜思忖片刻,道:“是很好,酒好喝,菜好吃,人也美……”
对对对。
“可是……”
容奚迫不及待,“可是什么?”
百里煜道:“可是我不想留在这里。”
容奚很诧异,“为什么不想留在这里?”
如果换了是他,美酒美食美人在侧,快活似神仙,不留下来才怪。
百里煜说:“这些不是我想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