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确定?”百里煜惊讶。
容奚拼命点头,学了以后好跑快点儿逃命去。
此后,容奚仿佛回到了高三,每天都在经受着学习的折磨。对一个学渣来说,这种折磨尤其痛苦。百里煜非常有耐心,从来不生气,哪怕他笨得学了一遍又一遍,口诀什么的好多次都记不住,百里煜依旧很耐心。
容奚现在不会聚集灵力,每次都是百里煜将灵力输给他,供他使用。在教导的同时,告诉他一些修真的基本常识,让他受益匪浅,对这个世界有了初步的认识,不会两眼一抹黑了。
经过多日相处,容奚越来越觉得百里煜除了样貌杀马特了一点之外,哪儿哪儿都好,要他是个女的,他肯定毫不犹豫地娶了当老婆。
唯一担心的是,要是哪天百里煜知道自己是冒牌货,会不会一把火把自己烧了?
想想有点怕怕,算了,继续努力学习,把瞬行千里学好,打不过至少跑得过嘛。
这样一想就安心了。
容奚一开始不喜欢被百里煜抱着,后因天气太冷,容奚反而喜欢被他抱了,一旦练习瞬行千里完毕,他便自觉地走到百里煜身边张开手要抱。
有时候容奚也会唾弃自己,好歹是大男人了还要人抱,要不要尊严了?
后来有一次坚定地拒绝百里煜的怀抱,不小心屏障破了被冻成狗,他便识相地选择让容奚抱着自己。至少安全又暖和。
至于尊严什么的,尊严哪有生存重要。反正他现在是个小木偶,而且又是个冒牌货,就算丢脸也是以前的容奚丢脸,不关他的事。这样一想更心安理得了。
百里煜也习惯地将他搂在怀里,用衣服遮住他,让他像个宝宝似的窝在胸口。
就这样一路学一路走,一段时间过去了,两人并不知道,百里煜身带源火之力离开腾云宗的消息已经悄悄地传进有心人耳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