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摇摇头,不想要穿。
沈昼咬着他的唇,温柔地道:“宝宝,穿上好不好,我想看看。”
“乖!”
洛柠脸庞发热,想到今天的特殊,在沈昼的纠缠之下,他犹豫了会还是答应了,围裙他都穿了,难道还怕衬衫吗?
衬衫直到大腿根,衬得洛柠身形更加纤瘦,两条腿又长又细,白得有些晃眼。
沈昼在洛柠锁骨处留下痕迹,“宝宝穿着果然好看。”
“沈昼,你别总是咬我呀!”洛柠炸毛地抱怨。
沈昼忽然想起了什么,捧着洛柠的脸,专注地看着洛柠,声音带着暧昧和笑意,“不对,你该叫我老公了,老婆。”
洛柠都已经答应他求婚了,那就是他老婆了。
洛柠愣了一下,又羞赧地摇头,含糊不清道:“不,不行,你得寸进尺。”
沈昼轻笑一声,并没有放弃,蓦地将洛柠抱的更紧了些,吻的愈来愈重,“叫老公行不行?”
洛柠的脑中成了一团浆糊,理智早就飞到九霄云外了,在难以忍受时,无意识地叫,“老,老公。”
声音甜甜的,像小猫儿一般软软糯糯。
如一片羽毛扫过沈昼的心尖,带起一阵酥麻,他眼中情绪渐浓。
于是,洛柠被迫叫了一晚上的老公,他觉得难为情,一大早就捡起枕头狠狠向沈昼丢去,哼!狗男人就适合睡书房,他可委屈了。
沈昼乖乖地受着,哄可爱的脑婆开心,不过睡书房那绝对不可以的。
……
收获了脑婆之后,沈昼公司的重要事务也解决了,个人终端两年前就成立了科研所专门研究。
如今已经试验成功,市场分析报告也提交了上来,只等着生产出来。
空闲的时间,沈昼想起了沈莫,对方蹦哒得太碍眼了。
想了想,沈莫性格高傲自负,自以为能力出众,天赋过人,当上总裁后就大展拳脚,一心想要证明自己的实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