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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车子快开到公寓时半路抛锚,我只好停在路边,打电话让人过来拖去保修,我走路回去,半路碰到向谦,他还要过来我这边吃饭,阿姨还在做饭时,向谦邀我弹钢琴,我随便弹了一首,有些生疏,曲子已经记得不是很清楚,当轮到向谦时,他跟我交流时,整个人呈现出亢奋的状态,苍白的脸庞开始泛上红晕,一双漂亮的琥珀色眼睛仿佛在发亮发光,很像一只非常黏人又可爱的小狗。
向谦是一个引不起你反感,只会激发你保护欲的人。
莫子耀爱他不是没有理由的。
“赵先生,饭做好了。”
阿姨过来叫我们吃饭才打断向谦兴奋的分享,我们转去餐厅那边吃饭,向谦一直问我从什么时候学的琴,有没有请过老师,平时喜欢弹什么曲子。
其实我平时不怎么弹,频率比较低,但我的确是学过,原本我是想走职业道路,学了十几年。
但是后来手伤了才转去学文学,起初肯定是喜欢钢琴,后来想往职业的方向走后,对钢琴是又爱又厌倦,每天至少花六七个小时在上面,我有一度很厌烦,彻底放弃之后,我对钢琴的热爱似乎减少了。
它成为我熟悉又不想长时间触碰的一样东西,偶尔玩一玩才会觉得新鲜。
显然我现在对钢琴没有向谦对钢琴那般热爱,不过跟他聊这些蛮有意思的。
不然我还真不知道要跟他聊什么,我们共同的话题怕是只有莫子耀,而我又不想聊莫子耀。
吃完饭后,向谦还没离开,看上去也不想离开,依旧坐回到钢琴前,弹了一首又一首曲子,每弹完一首曲子都很愉悦地看着我,似乎在等着我的评价,特别像要糖的小孩子,像我弟弟。
我弟弟,我已经很长一段时间没想起他了,他小我五岁,又在十一岁的时候走了。
我摸了摸向谦的头,跟他说我要去睡个午觉,他可以继续留在这里。
“不行,时间不早了,我还要回去吃药。”
向谦很聪明,在我说完后起身,没有过多停留,很快离开。
公寓内又只剩下我一个人,今天周五,下午没课,所以我才过来,想着在公寓住两天,吃阿姨做的饭,学校食堂的饭菜吃久了也会腻,我回卧室补一个午觉,醒来后开始看书。
医学生的课本很多,每一页好像都很重要,知识点非常多,我现在看课外书的时间很少,基本上都是看课本,努力记下所有知识,背各种身体穴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