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动作停住,他耸耸肩,了然道:“说笑而已。”
“你一点都不像在说笑。”
“呵,这个给你。”荆年一甩手,把带来的包袱递到我面前,我伸手戳了戳,软软的,是衣物,我不免戒备道:“我可没有规矩给你。”
又是帮我脱困又是送我衣服,这其中有什么我不知道的规矩吗?
“什么规矩不规矩的?”他思索一阵,似乎明白了什么,道:“穿衣服就是规矩,只有畜牲才赤身luǒ • tǐ,兔子你认识吗?”
他先前放的兔血就在几步远的地方,已经干涸、氧化成锈色。
“兔子当然认识,我又不是傻子。”我认真道,“我不是故意不穿,因为我是离线状态,不知道这里是哪,更不知道环境的具体数据,体表的液体金属就没法模拟出对应结构的纺织物结构,所以默认为皮肤细胞……”
还没说完,眼前一黑,脸上是柔软的布料触感。
“别说胡话了,快穿上,我看你年纪和我们少爷差不多,这是他不穿的旧衣服,应该合适。”
可恶的蛮荒人。
我小声嘀咕,恨恨地套上衣服,他靠在树旁,边看边纠正我的穿法,身为家仆,他在吃穿用度上皆被苛待,个子却没落下,我只能与其平视、任其摆布。
无奈,作为一个人造物,我天生对人类嘴里说出的祈使句没有抵抗力。
比如:“鞋穿反了,重穿。”
荆年好看的眉头拧在一起,似是自言自语道:“我真是中了邪,才会这么晚上山来找一个傻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