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吗?”
“当然不是!”景星阑无奈道,“先不提打猎是要有工具的,你告诉我,这世上有哪座山不仅产野鸡野鸭,还产松茸火腿冬虫夏草?”
乔镜歪着脑袋想了想。
对哦。
“那你是从哪里搞来的?”他好奇道。
“我之前就想跟你解释的,”景星阑叹气道,“我在这个世界的身份,是北方一个很有势力的大家族的二少爷,但并不是继承人。之前我也没有做什么苦力活,是在国外留学读书,为了早日回国才打扮成那副模样的。”
乔镜眨巴了一下眼睛,有些不太明白回国和打扮成丐帮帮主之间的关系,但他识趣地没有问景星阑,只是默默地点了一下头,表示他知道了。
“所以说,其实我根本不需要你给我什么生活费,”景星阑瞥了一眼他摊在桌上的稿纸,微微皱眉道,“你也不需要再这么点灯熬油的写文了,我一个人就足够养活你了。”
他停顿了一下,又欲盖弥彰地补充了一句:“还有胭脂和外面那只肥猫。”
008敏锐地竖起耳朵,隔着门板给男人虚空比了个中指,把正抱着它暖手的胭脂看得眼睛都瞪圆了。
乔镜摇摇头:“胭脂是我带回来的,我和她的伙食费,还有你的劳务费都算在里面。所以严格来说,这只是报酬,不算生活费。”
但他低头看了眼自己才写到五万多字的小说,开始默默在心里思考报社最后能给多少稿费。
最后,乔镜有些懊恼地发现,不管他再怎么努力写稿子,就算写到手断掉,就算许维新再给他多一倍的钱,恐怕也请不起一个大家族的二少爷来给他当厨子。
黑发青年紧抿着唇,握着汤勺坐在书桌前久久都没有动作,看模样似乎是有些消沉。
景星阑看得既好笑又心疼:“发什么呆呢?”
他还以为乔镜是又卡文了。
说实话,因为胭脂不识字,008不算人,所以就目前来讲,他依然是乔镜作品的第一号读者。但是在看完《众生渡》的未完成稿后,景星阑的内心却油然而生一股冲动
他想劝乔镜别写了。
写作本就是一件伤身的事情,之前图书馆和宿舍的灯光昏暗,乔镜一直在那种环境下伏案写作,最近都有打算去街上配个眼镜了。现在尽管光线足了,但每天也至少要在书桌前坐上两三个时辰,写完后景星阑都会主动帮他捶捶背什么的,防止乔镜第二天起来腰酸背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