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长思想了想,颇有道理。既是来了,不若也许一个。
两人来到红绸带的写字桌前,从师父手中领了两条红色的绸带。
山寺准备的是毛笔,现在好多年轻人毛笔都不太会用,而且红绸带偏软,不若纸张那么好下笔,大部分人很难一次性就把字给写好,就一连换了好几个红绸带。
沈长思自然没有这方面的烦恼,他从桌上拿了一只毛笔,沾上墨水,提笔,一挥而就。
他把笔搁在笔架上,余光往边上的余别恨的红绸带上去瞧。
作者有话要说:
余医生吧,也没那么老实,也挺能忽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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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7章吻在长思的额头上
沈长思余光往余别恨的方向瞥去,未料,只瞥见一抹红。
余别恨已经写完,并且两只手分别拿着红绸带的上下两端。沈长思只瞧见上头确是写了字,角度的问题,具体写了什么字,他是半个也未曾瞧见。
沈长思颇为讶异,据他所知,因着这个朝代的人对于书写尚且生疏,更勿论是用毛笔书写。对于擅于书写的他而言,速度自是极快的,阿元的速度竟是比他还要快。除却他们二人句子长短的不同,说明阿元在用毛笔书写上亦是颇为擅长。
此时沈长思忽然发觉,他除了知晓阿元的职业,在今日见过他的父母,除此之外,阿元旁的喜好,包括他过往种种,他竟是一概不知。
像是察觉到他的视线,余别恨转过头,“写好了?”
沈长思微一颔首。
余别恨道:“那我们走吧。”
沈长思也便随余别恨一起再次来到两棵姻缘树下。
沈长思仰起脸,这两株古榕,较四百年多年前,显然要更为粗壮许多。
树干以及较低的树枝上都已经系满了红绸带,如果他跟阿元也想要将他们手中的红绸带系上去,便只得将红绸带往树上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