丝毫不会打扰他不说,时不时还会给他带一些孟奶奶做的吃食。
大概是心里觉得给他添了麻烦,她行止间乖得像一只毫无存在感的猫咪。
譬如她每次临走前都会将书本一丝不苟地放回原位;自己带来的东西,书包、读书笔记、水杯等等,全都规规矩矩放在沙发脚边的方寸之地,从不越界;看书间隙去倒水、用卫生间也尽量放低脚步声,克制地不发出半点声响。
——甚至就连被螃蟹夹了,也因为不敢声张、怕弄脏地毯,而默不作声地忍着剧痛,任由那伤口越夹越深。
对于她这样令人省心省力的“懂事”姿态,迟晏没法否认,他一开始是松了一口气的。
可冷眼旁观了这些日子,心底却渐渐的有些不是滋味——她太会察言观色了,内心敏感到言行间不愿意给人添一丝一毫的麻烦。
他自己也是从她这个年纪过来的。
十七岁。
那会儿他是什么样子呢?
说意气风发、天之骄子或许有点过,可大致是肆意潇洒的,有自己为之骄傲的理想,有志同道合的朋友,也有满心期盼的未来。
他还记得高三毕业那年的暑假,他如愿拿到了昼大的录取通知书,和贺季同并几个同学一起结伴去欧洲玩。
四五个十七八岁的少年人,家境都很好,前途也各自光明。
那个年纪的他们,满心的桀骜难以驯服,把这世界看得很小,把自己看得很高。
在瑞士的那些日子,他们成日混迹苏黎世街头的酒吧,不蹦迪,只嚣张地和当地的白人拼酒。
偏偏连低度鸡尾酒都瞧不上,白兰地、伏特加、龙舌兰混着喝,醉了就抱着酒店里的马桶狂吐。
有一天贺季同甚至喝到胃出血,半夜三点在医院急诊病床上坐着挂吊瓶,眼神迷离地裹着被子傻笑。
一边傻笑一边大着舌头和他说:“表弟,十八岁可真好,不用学习可真好,我想永远十八岁。”
那年瑞士蜿蜒的雪山和从山间迷雾中缓缓穿过的红色火车;声色犬马的酒吧里金发碧眼的意大利人败了酒局后甘拜下风的笑;混乱的巴黎街头,埃菲尔铁塔下几个少年肆意张狂的呼喊。
那些洒脱的青春年少,如今依旧历历在目。
那时候的他,从未看过旁人的眼色过活。
正如同三岁那年,女孩脚上穿着那双会发出“biubiubiu”声响的鞋子,上房揭瓦、走街串巷——小孩子才不在乎别人听了这声音会不会觉得烦,只要她自己快乐就好了。
十几年之后,她自然不会再穿那样幼稚的鞋子,可却矫枉过正到连身上该有的天真与任性统统一并收了起来。
只剩了一副低眉敛目、恭顺拘谨的骨架。
在有限的几次交谈中,迟晏知道了这小孩儿七岁到十七岁的十年里,离开了云陌,跟着爸妈在北霖长大。
此时此刻在爷爷祭日的这一天,他被迫出了家门,站在小镇医院的诊室里,满眼都是女孩拽着自己衣角的泛白的指节,和她额角大颗大颗的汗。
没有麻药的三针,她双脚几乎痉挛,嘴唇咬到出血却竟然一声不吭。
明明小时候没吃到蛋糕都要大哭一场。
迟晏久违地感觉到死寂的内心里,有些酸涩情绪蔓延开来。
他盯着那一圈圈洁白的绷带,弯曲缠绕着,像是那年瑞士雪山上蜿蜒的雪,却全然没有那份盎然。
他忍不住地想——
——那个和昼山一般大的北方都市,到底是如何在十年之间缓慢吞食掉她血肉里的天真烂漫,将她剥离得只剩一副空壳的。
他一贯不是一个多管闲事的性格。
也并不算热心肠,更自觉活得一塌糊涂,没有资格好为人师地掺和别人的成长。
可此刻却实在忍不住,伸手扶了她颤抖的纤细手腕,放低了声音同她说。
“你这个年纪,想哭就可以哭,觉得疼不用忍着,没人笑话你。”
还有一句话到嘴边,觉得难免有点交浅言深了,被他咽了回去。
——“你三岁那年的那个草莓蛋糕,我可是舍了一条胳膊护来的,往后就算觉得麻烦,也会尽量护着你,别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