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法子是我爸传给我的,他们老家的传统,如果身上不爽快,像是风湿伤寒之类的症状,用高度白酒,装在一个小碗里,点上火,之后擦身,会有一定效果。虽然说不清是为什么,但操作起来还是有难度的。
后来他把这个技艺教给了我,想要蘸酒精的时候不伤到手,秘诀在于速度和只接触温度较低的火焰内焰,算是比较有技术含量的一件事。
我自己其实没实践过,没想到他会把这一招用在我身上。
“没受伤吧?”我问他。
“没。”他咧开嘴角,表情欠欠的,“你这么关心我呀?”
“我问的是我。”我冷酷地剥夺了他的幻想。
他一下变脸,一脸嫌弃:“把你身上的毛都烧掉了,像做肘子烧猪毛那样。”
我已经感觉到我俩气场不合了。
我转换策略,决定讹他:“你居然擅自脱我衣服。”
他表情更古怪了:“你有的我都有,你没有的我也有,搞得好像谁稀罕看你似的。”
“什么我没有的你有?”我又听不懂了,“你比我多了什么?”
他撒气似的把薯片嚼得很响,脸却可疑地红了:“每个人的身上都有毛毛,你倒是剃得精光。”
我从没意识到自己这么不要脸。
但就在我以为他坚不可摧故意跟我撞上的时候,他起身从椅子上站起来,居然有些手足无措地解释:“我也是无奈啊,怕你烧傻了啊。我就晚到了那么一会儿你就一身伤,高烧不退的,我怕你挺不过去吗?你眼睛一闭两腿一蹬,自己是清净了,可是把那仨男人丢给我,我受得了受不了?”
我本来已经端起水杯吞下了药片,听他这么说,立刻更深入地认识到了我们之间极强的牵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