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华展开一卷,大声念道起来,这是照抄异世美国宪法的序言,本来这部大宪章就是个大杂烩,罗马法,华夏习俗法,还有曾华记忆中的异世现代宪法,全融合进这部华夏国大宪章。
“第一条,上帝对他地子民一视同仁,并赋予了他们若干不可剥夺的权利,其中包括生命权、自由权和追求幸福的权利。为了保障这些权利,我们才会奉上帝之意建立政府,拥立君主。而君主和政府之正当权力,是华夏国全体人民同意而产生的。所以本宪章的宗旨是规范政府地权力和保障人民地自由。”
这一条够震撼,直接让谢安目瞪口呆,他在长安待了这么久,知道圣教提倡主的子民人人平等,北府新学派崇尚自由和实用,北府百姓们追求地是富足和荣誉,但是他没有想到曾华居然“激进”到把这一条写进大宪章里。他开始有点明白曾华的意思了。
“第二条,国王是华夏国的君主,也是它统一、团结的代表。国王和他的政府应该保证华夏国人民的生命和财产的安全,捍卫人民的权力和自由,维护国家的统一。”
“第三条,国王是华夏国的元首,是华夏国所有军队的最高统帅,同时也是圣教教的世袭教宗领袖。国王可以任免三省、枢密院和各部大臣、大理寺正卿和少卿、各地地方官吏,有权召集和解散中书省、门下省,批准法律。”
“第四条,国王必须遵守法律,尊重习俗,不得擅自批准法律、废除法律或中止法律的实施,也不得擅自停止和任命中书省和门下省,不得擅自任免大理寺正卿和少卿。”这一条就很有内涵了,国王可以解散中书省和门下省,但是又不能让这个机构空在那里,国王必须在一定期限里重新按程序召集和任命中书省朝议大夫和门下省谏议大夫。
曾华一口气读完了这有数千字的宪章,这份宪章可以说是这个时代独一无二的,算得上是“封建制度”和“资本主义制度”妥协的产物,它强调了人民的权力和自由,强调了人民的生命和私人财产神圣不可侵犯,强调了人民的自由,没有司法部门的审判和介入,谁也不能定他的罪。在大宪章里,曾华初步设定了三权分立,由贵族和士郎们组成的中书省将是立法机构,它拥有最高立法权,拥有监督最高行政机构-尚书省的权力,拥有宣战权等等,由各地推选出来的谏议大夫组成的门下省则拥有财政赋税权,没有它的同意,谁也不准加税和新设赋税,而且华夏政府的每一分钱都必须经过它的审核,最后它拥有一份由国王特别授予它的权力,呈交中书省的法律草案,也就是变相的否决权。
在大宪章里,曾华把司法机构大大地强化了,更增加了它的dú • lì性和权威性,当三省为某个法律条款进行争执时,大理寺的判决是最高也是最后的判决,连国王都没有方法否认。
但是在大宪章里,国王的权力也是惊人,看上去能轻易地干掉三省,但是聪明的谢安还是看到了曾华在其中做的手脚,那就是习俗和传统。以曾华的身份和地位,他从来没有否决过中书省的法律草案,没有解散过中书省和门下省,没有否决过大理寺的裁判,他的王位是三省和大理寺等代表人民拥立的,试问一下,他的子孙后代谁敢“违背祖宗传统”?,谁要是敢这么干,后世的官民们会拿着“曾华言行录”理直气壮地喷他一脸口水。
“陛下,你这是在行万世之法啊。”谢安最后感叹道,他不是感叹这部大宪章,因为他有一半的东西还理解不透,他感叹和敬佩的是曾华的那份胸襟和气魄,他这样做是为华夏万世做榜样啊。
“诸位先生都在劝我称帝,”曾华终于转到正题上来了,“可是我却一直不同意。不就是一个帝号吗?再威赫的帝号能阻止外敌的入侵吗?我站在这里,说我是华夏国国王,无论是波斯帝国皇帝还是罗马帝国的皇帝,他们都得低下他们高贵的头颅。历史上有成百上千的皇帝,却只有一个华夏国明王!”曾华意气风发地说道。
谢安点点头,他承认这一点,不管曾华称不称帝,他在历史上的地位依然那么高。
“我已经决定好了,也跟诸位先生说好了,等我死后再给我上帝号吧。”曾华最后说道。
谢安点点头,终于明白了曾华的意思,他这又是在给后世留下的传统和习俗,他生前不称帝,他的子孙后代就没有人敢在生前称帝,为了能在死后被追认为华夏帝国的皇帝,那么就得老老实实履行君主的职责,让三省和百姓们都满意,要不然你在历史上还是一个国王的名分。
谢安与曾华再就大宪章等问题好好地聊了半天,却始终没有问晋少帝的问题,因为他已经明白,在曾华的眼里,这位晋少帝还真算不上什么,他不会也不屑去跟这位已经退位的司马宗室计较。
谢安告辞后,与王彪之密谈了一夜,第二日,两人便召集了一帮江左旧臣,一起到长安和洛阳国学就职去了。
华夏二年(公元376年)元旦,曾华正式签署《华夏国大宪章》,车胤、毛穆之、冯越代表中书省、门下省和大理寺签字,袁方平代表翰林院学士们做为见证者签字,十余位贵族、士郎、百姓代表也一一在上面签字。原本范哲想代表教会在上面签字,但是曾华想了许久,最后劝住了这位大舅子,因为教会不得介入世俗政治中,而且曾华做为教宗已经足够代表教会了。
曾华待所有人签完字后,便大声宣布《华夏国大宪章》正式颂布,华夏国以后所有的法律和政府行为都必须严格遵守该宪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