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如那件事,大家都认为保守治疗是性价比最高的,哪怕我其实也很想试一试那场手术,但医学的终极目的是活命,手术作为一场dǔ • bó,胜率很低的时候,就不该赌。”
“那个shǎ • bī,怎么说呢……动手能力跟不上心气儿吧,他不止一次说‘不做手术是剥夺了那一丝患者生的希望’,真是shǎ • bī,久走夜路必闯鬼了。”
“医学的局限性就是摆在这里啊。”
嗯,医学的局限性,这几个字真是扎到沈别心里去了。
沈别稍微沉默之后做出评价:“他只管手术,不管结果。这种人当医生其实很可怕。”
“沈哥。”
“嗯?”
费临坐直了起来:“你是不是特别害怕死亡啊。”
沈别呼吸一滞,点点头。
“人嘛,食五谷就会生病,总是会尘归尘,土归土的。”
“我以前带过一个实习生,让她去拔了个深静脉,她居然就阴影到转行了。我当时也在场,一个癫痫高龄女性,死的时候已经全身浮肿,深静脉管子拔出来的时候,血已经不是血了,是淡红色的半透明液体。那小女生按了几下就跑了,我靠,第二天说要退出实习,退学,最后给劝住了,毕业就转行。”
……
沈别就看着费临小嘴叭叭个不停,最后终于停了下来,凑到他耳边,很认真地说了句:“沈哥,你已经很厉害了,你救过很多人。”
沈别睁大了眼睛,心头悸动。
“你已经很厉害了。”
沈别学医的初衷和费临不太一样。
他小时候在爷爷家的宅子长大。他喜欢看蚂蚁爬过青墙,喜欢看草木初生,喜欢看春天燕子归巢,喜欢看小土狗生下一窝崽子。
喜欢看太阳东升西落,日复一日,年复一年。
生命是多么美好的事物啊,生命的主旋律应该是明媚的,阳光的,灿烂的,不应该是阴冷的,晦暗的。
他想做一个守护生命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