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临忙放下碗:“只是跟人家做些零活,家里都是靠二叔。”
她好奇道:“你二叔学问那么好,就没教你读书?”
陈临有些不好意思:“二叔是想让我读书的,可惜我没那个天分,一看见书就犯困。”
宁蓁没再多问,小伙子看着很结实,到时候买了地肯定没什么闲钱请人,还不如就用家里人,反正丰收了大家都有好处。
大喜的日子陈云为也没有出摊,在家继续抄书,宁蓁清点着她的嫁妆。
当时原主爹不在了,娘又病重,几乎就是把全部家当一分为二,一份交给薛家,当做是收养她的补贴,另一份全给她当了嫁妆。
光银钱就有二十两,剩下的是些首饰布料,布料留着做衣裳,倒是首饰可以卖了凑一凑用来买地,不然也只能买四亩而已。
算明白,将东西锁在木匣里放进了衣柜最下层,这才转头去看陈云为,他十分专注,从始至终都没往这边看一眼。
宁蓁走过去站在他身后,怕他写错功亏一篑,看着他将这一页写完才敢开口:“你这些书是替谁抄的?”
陈云为放下笔等待墨干:“书屋,手抄的要比刻印的成本低。”
“刻印多简单,一样的费墨,却比纯手工还贵?”她撇嘴,“我看你这字也不比刻印的差。”
陈云为听她点评自己的字,好奇道:“你也读过书认过字,可否写几个我看看?”
宁蓁嘴角一僵,她的字不难看,可钢笔字跟毛笔字…那完全不是一回事。
陈云为却已经起身,负手而立等着看她的墨宝了。
宁蓁呼了口气,写就写,反正在这时代,女子能认字就已经了不得了,难道还嘲笑她字迹不成。
她拿起笔沾墨,写了自己的名字。
陈云为盯着这两个字,有种说不出的怪异感,你要说难看吧,不难看,一笔一划也算工整,但这毛笔字怎么能写的毫无衔接转折,提笔驻笔随意且无任何章法。
宁蓁都不用问,看他复杂的脸色就知道他的评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