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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要伸手去牵他,可盯着胳膊上的血渍,还是默默收了回去。

唐卿很严肃:“段知歧,你必须告诉我,是谁将你伤成这样的?你父亲又为何,要取你的血?”

段知歧的笑容淡了淡。

他似乎有些犹豫。

可看着唐卿坚定的眼神,段知歧叹了口气。

“将我伤成这样的,是我父亲。”

唐卿登时浑身发寒。

那和张伯一样,胖乎乎,笑容温和的男人,竟然亲手残害自己的子嗣?

虎毒且不食子啊!

段知歧勉强坐了起来,靠着软枕,声音里带着一丝嘲讽。

“我那个傻父亲,终于知道自己被骗了。”

“我的血与他而言没有任何用处,因为那样奇特的血脉,只会传给女性。”

唐卿皱眉。

她好像,依稀听说过这个传闻。

有个少数民族,叫金歌族。

生于药谷,被百草滋养长大。

所以,他们的血液宛若良药,可治愈任何疑难杂症。

不过,传闻终究是传闻。

喝人血治病这种法子,太过耸人听闻。

“所以,你的娘亲,是金歌族人?”

段知歧颔首:“是啊。所以那老头子便一直抽我母亲的血,直至她死,还要榨干最后一滴。”

唐卿颤声道:“然后,他又将目标放在了你身上?”

怪不得。

怪不得段父对段知歧百般宠溺,呵护至极。

因为在这个男人眼中,段知歧根本不是什么血脉至亲,而是一个药引!

电光火石间,唐卿又问:“那方慧兰?”

段知歧垂眸:“她同我父亲说,她也是金歌族人。并成功怀上了老头子的子嗣。”

“……所以你的父亲,才会对你起了杀心?”

唐卿觉得,这一切都太荒谬了。

“是啊,在他眼里,我不过是个没用的药渣罢了。”

段知歧自嘲道:“方慧兰前几日临盆,生的是个女儿,那才是他求之不得的药引。”

所以,对现在的段父而言,段知歧已经没有存在的必要了。

唐卿突然握住段知歧的手。

“没关系,他不要你,我要!”

听着小姑娘坚定地声音,段知歧微微一怔。

他侧眸望去:“你……不觉得我很恶心吗?像个怪物一样,整天被人抽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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