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他们最后的机会。
三十三人。
他们冲上去很快。
因为他们已没有退路。
不拼命,只有死。
他们已没有别的选择。
只有拼命。
——三十三条命,为了要活命,就得要先取一人之命:雷怖的性命!
其实雷怖这种打法很少有,极少见,而且也颇不明智。
他以寡击众。
以一人之力,来对付全部的人,而且,这些人都杀红了眼,敌汽同仇,齐心合力,要杀出一条血路:那就是要先杀了他!
他既不是先分化人心,让人各求自保,他才来逐个击破,也不是猝不及防的愉袭暗算,吓住部分的人、稳住部分的敌,他好逐一清除,取得胜利。
不是。
他是一竹杆打一船人的方式——他是以一把刀杀一屋子的人,且还先撩起全酒楼的人都非得要与之为敌,否则无以活命!
他只有一个人。
这种“打法”,这样子的“战容”,显然很不明智,还甚自绝后路。
但他不在乎。
他像是艺高人胆大——不,简直是自信到了沸腾的地步,自大到了目中无人的境地,甚至没把眼前的敌人当是人,仿佛那只是蚁蝼,他老人家要是一个不高兴,一脚便全给踩死了!
他绝对有粉碎一切敌人的自恃。
他横刀。
拭刀。
他瞪目。
横眉。
看去,他痴于刀。
看来,他嗜于杀。
人若要有成就,首先必须得去专注用心在一件事情上,把它做得最好、也最出色,那才是成功的第一步。
如果以这种来论雷怖,那么,他所专注的事物,一定是他的刀,而他的专心的事情,一定是shā • rén。
他爱刀。
他喜欢shā • rén。
一个嗜用刀shā • rén的人,最高的成就,会是什么?
——一个成功的杀手?
还是一个天生的shā • rén狂?
——他在这里会制造出什么成果?死人?
这是他们最后的机会。
三十三人。
他们冲上去很快。
因为他们已没有退路。
不拼命,只有死。
他们已没有别的选择。
只有拼命。
——三十三条命,为了要活命,就得要先取一人之命:雷怖的性命!
其实雷怖这种打法很少有,极少见,而且也颇不明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