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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以寡击众。

以一人之力,来对付全部的人,而且,这些人都杀红了眼,敌汽同仇,齐心合力,要杀出一条血路:那就是要先杀了他!

他既不是先分化人心,让人各求自保,他才来逐个击破,也不是猝不及防的愉袭暗算,吓住部分的人、稳住部分的敌,他好逐一清除,取得胜利。

不是。

他是一竹杆打一船人的方式——他是以一把刀杀一屋子的人,且还先撩起全酒楼的人都非得要与之为敌,否则无以活命!

他只有一个人。

这种“打法”,这样子的“战容”,显然很不明智,还甚自绝后路。

但他不在乎。

他像是艺高人胆大——不,简直是自信到了沸腾的地步,自大到了目中无人的境地,甚至没把眼前的敌人当是人,仿佛那只是蚁蝼,他老人家要是一个不高兴,一脚便全给踩死了!

他绝对有粉碎一切敌人的自恃。

他横刀。

拭刀。

他瞪目。

横眉。

看去,他痴于刀。

看来,他嗜于杀。

人若要有成就,首先必须得去专注用心在一件事情上,把它做得最好、也最出色,那才是成功的第一步。

如果以这种来论雷怖,那么,他所专注的事物,一定是他的刀,而他的专心的事情,一定是shā • rén。

他爱刀。

他喜欢shā • rén。

一个嗜用刀shā • rén的人,最高的成就,会是什么?

——一个成功的杀手?

还是一个天生的shā • rén狂?

——他在这里会制造出什么成果?死人?

——还是“名利圈”惨案?

这一次,他们很快的冲了上去,但也很快的退了下来。

快得像一次潮来潮去。

三十三人上阵,退下来的时候,三十二人。

少是少了一人。

——但比起前几次,已可谓“折损不多”了。

这一次,他们只“折”了一人。

这人便是使铁链的藏族高手布拉格。

他最勇。

——作为藏族的勇士,他历经过数百十次的血战、械斗,曾赤手空拳在遇伏时力战二十七名阻击他的人,也曾身受十四创而奋战到底,所以,遇上这样惨烈惊心的大战,以及这样残暴可怖的敌人,他一样能奋不顾身,豪勇拼命。

他走在最前面。

所以雷怖便先选中了他。

惜英雄者重英雄。

也许,“杀戮王”雷怖“惜重”的方式是:砍下他的头!

一刀断头。

刀很快。

雷怖一手抓住布拉格后头的发,把他的头颅拎了起来,然而,布拉格的身子仍在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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