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小徐子的劝告,这么多年,我对谁都没说过我在部队做过的那些事,就打算老老实实地过个普通人的生活算了。可是事与愿违,一件意想不到的事情竟然又发生在我的身上。
退役那年,我用香烟盒里的钱,在镇中学旁边开了一家文具店,娶了媳妇,还自学了石匠手艺,给人家刻刻墓碑拓拓碑文什么的,一晃春去冬来十年了,我成了小镇比较有名的比较年轻的老艺人。
尽管收入不高,但小日子还算充裕。为赞美我的小镇和我的生活,我曾写下这么一首诗:
我爱我的小镇。
我熟悉小镇的每一个地方,和每一处角落。
我爱我的小镇。
因为推开小镇的每一扇门,都会有一张又一张笑脸迎着我。
我爱我的小镇。
我经常把自己的体会分享到同学群里,群里那些富婆儿都很羡慕我自由自在的生活。
为了活跃群里气氛,我还时常往群里发发红包。
富婆们很有礼貌,抢完红包,送花的送花,道谢的道谢,有的还问上一句,“是不是又发财了?”
我说:“是的!”大家接着竖了一大串大拇指。
这时,我会接着说,“这是刚刻完的一块墓碑挣的。”
大家一听,“唉哟哟,是吗,下次呀,可不抢你的红包了,我可不敢要,太吓人了!”
唉!我早就知道这些富婆就好像大尾巴金鱼一样,她们的记性也就能保证七秒钟,只要见到红包就会放下一切。
果不其然被我猜中,只要我发红包时,她们就会忘了红包的来路,又是争先恐后抢得一塌糊涂。
所以日子过得好快,也好有趣。
可是有一天还是出事儿了。
那天晚上我多喝了几盅,发完红包就倒头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