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边,几个婶子聚在一块儿洗衣服,人多了,少不得就有些八卦。
“长辉家的今天又没出门啊?”
“可不,这都回来十天了,就连洗衣服,都是长辉挑了水回去,明明那么大一条河呢,愣是没见她出来过。”
“要命哦,长辉怎么领了那么个懒的媳妇回来,这要是搁我家,早就被公婆打死了。”
“谁知道那是怎么回事,你看那小身段儿没有,根本就没生过孩子,要我说,还是长辉家三个孩子可怜,也不知道亲娘怎么样了。”
“不是吧?你是说那懒婆娘是外头的?那,那长辉媳妇是谁?三娃还那么小呢。”
“那我咋知道,你看李长辉那……”
有人拍了一下说话那大姐的胳膊,几人瞬间安静下来,看向不远处过来那人,脸上都有一丝惶恐不安。
一个男人,一个身材高大的男人。
挑着水桶,背着脏衣服,拿着棒槌,大步走来,路过几位大姐婶子身边时,也只是淡淡的扫了她们一眼。
也就是这一眼,让刚才还热络八卦的几位大姐,瞬间哑了声音,有那胆子小的,甚至还直接瑟缩了一下,不敢多言。
这就是大家口中的李长辉,参军十年,十天前带着媳妇孩子回来,七天前跟爹娘分家,带着三个儿子和媳妇单独出来住了。
可能是当兵久了,身上沾染了煞气,就是小时看着他长大的那些人,再看到他,也依旧心里发怵。
尤其是这李长辉现在少言少语不说,还冷淡冷漠得很,连自己爹娘都不敢跟他多说话,更何况旁人了。
那冷冷的眼神扫过来,就好像一下子冰水侵骨,说是冷彻心扉也不为过。
原本热火朝天的河边,因为李长辉的到来,瞬间熄了火,几乎没人说话,甚至连侧头多看一眼都是不敢的。
至于议论?
原就是只敢背地里嘀咕几句,哪怕她们十分看不上李长辉那媳妇,也不敢当着面多说一句。
哪怕李长辉其实并没有跟村里人有过什么冲突。
而原来的话题中心,李长辉却只是找了个位置继续洗衣服,即便刚才那些议论,他其实都听到了。
但是并没有放在心上。
此时才三月,清晨河边的水很凉,李长辉手脚麻利的洗着他和三个儿子换下来的衣服,没多久,儿子就来叫他回家吃饭了。
端着洗好的衣服,经过还在洗衣服的几个婶子身旁,也是目不斜视,自然也就没看到,当他走后,那几位婶子送了一口气的模样。
回去的路上,正好碰到一个年轻人挑着粪桶,看到李长辉,忙道:“长辉哥,我爹让你高粱下种后,可以到我家挑粪浇地,你们刚搬家,茅坑里只有屋檐水,浇地没什么用。”
李长辉微微惊讶,不过还是点点头:“多谢。”
年轻人干笑几声:“没事没事,长辉哥你忙,我先走了哈。”
说完挑着粪通跑得飞快,好像背后有鬼在撵他一样。
李长辉一只手摸摸脸上的刀疤,即便过去半年了,这道疤依旧没有半点好转,甚至还微微发黑,更显得吓人。
面无表情的时候还好,但不管是说话还是做什么表情,这道疤都会变得非常狰狞可怕,就连他自己,也用了好长时间才习惯它的存在。
倒是家里那位……
唯一一个完全不害怕的,居然是一个他从镇上买回来,帮忙做饭的女孩子。
毕竟,就连两个儿子,在刚看到他的时候,也是不敢靠近,就分家之后,才慢慢接受自己这个吓人的爹爹。
摇摇头,没再多想,示意儿子跟上,时间不早了,吃了早饭,还要干活呢。
屋外传来孩子哇哇的哭声,林禾翻了个身,回笼觉也睡不了了,掀开被子爬起来,推开木门。
院子里,一个四五岁的男娃,抱着一个小奶娃,正像模像样的哄着呢,可惜效果不佳。
林禾:“把孩子给我。”
男娃顿时脸上一喜,连忙把奶娃给林禾抱了过来,眨巴着两只黢黑的大眼睛:“娘,弟弟怎么了,怎么总也哄不好?”
林禾直接翻了个大白眼,没理男娃,只是摸**娃的屁股,尿布还是干的,可能是饿了,便去厨房端了早上特意炖得稀烂的米粥。
奶娃已经六七个月了,可以吃软乎的粥,也算是好养活。
果然,盛着食物的小勺子刚喂到嘴边,奶娃也不哭了,连忙张大嘴巴,吧唧吧唧吃得喷香。
男娃也不介意林禾的无视,屁颠屁颠的跟到厨房,看到弟弟不哭了,瞬间眉开眼笑。
“娘,你好厉害,我都不知道弟弟原来是饿了。”
男娃叫的响亮轻快,林禾却是别扭又无语。
无痛当妈,以前网络上最流行的一句话,没想到居然让她给实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