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不是这俩娃的亲娘,她是他们爹买回来的。
上辈子,她在末世混了两年,最后死在了丧尸的爪牙之下,明明还清晰的记得被啃食的疼痛,结果下一秒,就发现自己在被‘合法交易’。
这个身体跟她一样,也叫林禾,只有十五岁,而且跟她十五岁的时候,也长得非常非常像——只是太瘦了。
又黑又瘦,脸色蜡黄,好像随时要死掉一样。
第一次从水里看到自己倒影的时候,饶是连丧尸都不怕的林禾,也被吓了一跳。
原主是一个很普通的乡下女孩,家里穷,爹娘决定卖了女儿,给儿子讨媳妇。
正好被这俩娃的爹碰到了,知道原主会做饭洗衣干家务,地里活儿也啥都会,就买回来了。
可能是为了省粮食,原主从决定被卖掉的时候,爹娘就不给她饭吃了,加上在家里被压榨得厉害,整整三天没卖出去,然后就饿死了。
林禾就是在那会儿穿越过来的,顺便也融合了原主的记忆,所以才知道这么多。
恰好在穿过来的时候,看到抱着奶娃娃在集市上闲逛的李长辉,她出于好奇,多看了几眼,李长辉也发现了,就把她买下来了。
李长辉倒是个好人,买来之后就带她去吃了一碗馄饨,然后认真的交代她。
“你叫林禾是吧,以后我就叫你小禾,你放心,我只是需要一个人帮我煮饭,照顾孩子,其他的都不需要你做。”
“为了你以后生活方便,跟我回去后,我会跟其他人说,你是我媳妇,这样在村里也不会被人欺负,不过你放心,我不会对你做什么的。”
“以后你就是我孩子们的娘,只要我有一口饭吃,就不会饿了你,可好?”
李长辉自然看得出来,林禾是长期挨饿,又被爹娘不喜,受苦遭罪不少。
不挨饿,不受欺负,绝对是一件非常有诱惑力的事情。
当然,对在末世混了两年,每天都不知道还有没有明天,经常因为找不到食物而挨饿的林禾来说,同样如此。
所以当时林禾就非常干脆的,跟李长辉回来了。
嗯,当然,还有一个原因,她已经被李长辉买了,自己身上没有银钱,没有路引,甚至连证明自己身份的东西都没有。
在这个据说才刚刚安定下来的朝廷,要是被人抓住的话,下场可能不会太好,被当成敌国探子也是有可能的,所以乱跑怕是只有死路一条。
这点自知之明,林禾还是有的。
于是她就跟着李长辉回来了,回了这个叫做乡安村的小村子。
嗯,貌似距离原主以前的村子,也不是很远的样子。
不过那都不重要了,原主死了不说,本身也是被彻底卖掉了的,貌似价格还不低,物超所值的那种。
原主爹娘那边是不会跟她联系了,也没资格没理由联系,她现在就一个身份——乡安村李长辉的新媳妇。
要说这李长辉,也是个厉害的,十五岁参军,期间回来了两趟,一趟送一个儿子回来,面前这个男娃就是老二。
第三次回来,就带着她和一个刚半岁的奶娃娃。
明眼人都看得出来,李长辉带回来的这个小媳妇,明显就是还没生养过的,不可能是三个娃的亲娘。
而李长辉回家的第一件事,就是给了爹娘一笔银子,然后从自己老娘家里,接了两个儿子出来,带着小儿子和新媳妇,搬到以前的旧房子住了。
美名其曰,自己打仗杀了太多人,身上煞气重,怕惊了家里的老人小孩。
叫林禾来看,还不如说李长辉单纯不想跟老娘他们住在一起,找了个由头分家,还是让人不能反驳的理由。
毕竟,就这几天来看,李长辉,好像确实让人比较,嗯,害怕?
至少村里的大姑娘小媳妇,包括一些小孩子,看到李长辉,那都是直接绕道走的。
“狗蛋,娘,弟弟,我们回来啦。”
一个高兴雀跃的大嗓门从外面传来,男孩,嗯,也就是狗蛋,连忙激动的跑出去。
“大哥,爹,你们回来啦,娘做好饭了,在喂弟弟吃饭呢。”
林禾一抬头,就看到一大一小两个人回来了,小的那个是李长辉大儿子,叫狗剩,今年七岁,狗蛋的哥哥。
大的那个身材高大,宽肩窄腰,大长腿,身材挺拔,哪怕穿着粗布麻衣,背着背篓,挑着水桶,也依旧气质出众。
不愧是参军十年,还能平安回来的人,林禾心里嘀咕着,这李长辉怕是在军队还混了个不小的职位,不然普通的大头兵,怕是养不出这样的气质。
只是不知道是为什么解甲归田了。
再往上,本应该是浓眉大眼的英俊脸庞,却从眉尾到下巴,一条手指宽的乌黑伤疤,十分狰狞可怖,好像一条巨大的蜈蚣。
当时也就是因为这道疤,加上他还温柔的抱着个奶娃娃,感觉十分违和,又好像很理所当然,才惹得她多看了几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