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之前的剧情做了一下修改,现在修改成许振坤和萨曼莎并没见过面,之前是在一起吃了一顿饭,但并不影响阅读)
阿飞到伦敦公出,一般只有两年,首先是满足第二类的签证,其次是为了对金融系统的“忠诚”考虑。
不过作为后勤与办公室的负责人,阿飞并不直接与业务发生交集,所以反而能延长工作时间。
不过,这些和林义龙的关系不大,他在莱彻斯特广场就下车了,租了一辆古尔德自行车前往威斯敏斯特宫方向,在那里菲斯克议员已经再等着他了。
这周的两个投票日没有决策投票,菲斯克先生可以早一点离开农业部。
菲斯克先生在伦敦的住所位于瑞士农庄【注:SwissCottage,一个地名】,不过他今天为了林义龙的宴请,去埃塞克斯广场去把太太埃拉接上,前往帕丁顿吃黎巴嫩-叙利亚风味菜肴。
主食仍然是充满异国风情的kebab,除了装修讲究一些,这家餐馆和普通的高街餐馆几乎没有任何区别——考虑到中东人民也是用手作为主要的进食方式,能稍稍让这次小聚随便一些。
得说一句,不列颠人民其实并不太喜欢“平常”或者“随和”的就餐环境。拿每周五晚上的“社交之夜”为例子,大家都愿意打扮的漂漂亮亮板板正正地出席一些娱乐场合,而不愿意去吃大家都能坐下来吃饭的“家庭餐馆”——出去吃饭总要点仪式感。
所以,吃一些接近“欧陆饮食”又富有“异国情调”的饭菜,其实对参与的人来说,刚刚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