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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三十四章 罗斯强人(2 / 4)

“这个法律,让我们的社会,有些像当年的法兰克人。村庄中的人近乎农奴,而贵族的权力责任也比之前清晰了。不过我父亲认为,这样还是太落后,所以他又进行了很多新尝试。”伊莲娜夫人说:“我们的计划,就是在这些成功尝试之上进行的。”

“他是个精力旺盛,行事严苛的人。稳定了局势之后,就一直设法把波雅尔们约束在都城,切断他们和领地的联系。领地的日常事务,交给了根基更浅的家臣和大富农,让他们对田庄产业进行集中管理。”

“另外,他还对当地教区下手,迫使教会向王公缴税。他统治了前后五十多年,所以梁赞现在的风气……按我们这边的说法,就是比较世俗,和其他公国不太一样。当然,他们也没少因此骂我们。”

郭康点了点头。

得益于义母之前强迫他学习的各国基本常识,到这一步,他就已经有所印象了。因为伊莲娜夫人的老爹,在这几代罗斯人里,实在过于出名。

她所用的“严苛”这个词,都过于委婉了。实际上,无论是梁赞的法律,还是她的父亲,前任大公奥列格·梁赞斯基,最合适的形容词都是“残暴”。

梁赞的法律,严酷到了其他罗斯公国都看不下去的程度。旁边的斯摩棱斯克人,把这部法律比喻为“以血写成”。

梁赞内部形成了秩序,原因是大公以恐怖的暴力予以维持。梁赞法完全禁绝传统的血亲复仇,禁止武力解决纠纷。按照当地传统,以械斗决高下的人,双方全部处死。为此,当地的一些大族,都被迫选择隐瞒仇恨,遇到冲突就优先以赔钱的方式互相妥协,免得双方全都被残暴的大公消灭掉。

整部法典充斥着这类血腥的规则。不止这个时代各地的罗斯人,连后世的罗斯学者们,都认定这部法律严酷到灭绝人性。后来,随着秩序稳定,法律经过几次修改之后,对于刑罚稍微温和了些,但公国依然因为严刑峻法,在各地都很出名。

而奥列格大公就是运用残暴手段的佼佼者。不仅如此,他还以狡猾闻名。他一直在罗斯各国、波兰、立陶宛以及草原势力之间,不断反复,但各方都拿他没什么办法,连莫斯科和金帐汗国,都被他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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