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某一天,他爹带了一个寡妇回家进行鱼水之欢,就在堂屋,刚好被买菜回来的娘看到。
多年的忍气吞声化为怒火歇斯底里的爆发出来,拿着棍就去打那对狗男女,没一会就被他喝多的爹踹翻在地。
然后,他傍晚从武堂回家,看到了一副促使他变恶魔的一幕——他爹失手将他娘杀死了,为了不蹲牢狱,便想将人肉当猪肉卖出去。
就在院子里,她娘的皮被剥了一大半,两个血肉模糊的眼珠子就这么直勾勾地对着他。
叶辰轩回忆此,眼睛难得露出点正常的痛苦,不过没多久便被扭曲的兴奋所取代。
“后来我把那恶魔给杀了,就用他平常杀猪的刀。我将他捆起来,他毫无反抗之力,只能眼睁睁看我剥他的脚皮,他叫他喊他哭,哈哈哈,可好听了。”
他兴奋地往前一凑:“你知道吗,刚剥到大腿他就疼死了,然后我把他死眼珠子扒开,把他靠在墙上,就让他看着我从头到脚把他扒了。那是我的第一张皮,我找了副框把它裱了起来,换一个地方我就带哪里去,就挂在我床头。”
张询一时语塞,无言以对。
白欢点点头:“该杀,杀得好。可后面的人呢?无冤无仇你剥他们做什么?”
叶辰轩瞪着眼整个人都在因兴奋颤抖:“因为我发现我享受极了剥皮时的快感,那时我的血液在沸腾,喊着畅快淋漓。至今为止我一共剥了八十五张皮,我记得他们每一张脸,我记得每一个人痛苦时的模样……”
他打量着白欢,仿佛一个盯上猎物的猎人:“你很漂亮,皮该是何等的完美,只可惜我没机会剥了。”
“那真是太不好意思了。”白欢吐出瓜子皮,懒洋洋地往嘴里扔了几个,“你一向独来独往吧?怎么会当北铎走狗啊?我有点看不起你,狼应该是孤独的。”
“走狗?”叶辰轩嗤笑了声,“各取所需罢了,那些捕快太废物,都给他们留下线索了,还找不到我,所以……”
他缓缓转头:“我便想挑战一下堂堂御贤亲王!”
“估计北铎不会来救你。”
“无所谓,我不在乎他利用我做什么,重要的是我赢得御贤亲王便够了。”叶辰轩裂开一抹笑,“可事实证明,他也不过如此,我太高看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