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凉的暖意。
贝少从林洛见手里拿走杯子,拿出一方软布,随手擦拭过吧台,“我看你啊……哄怀里的男人哄惯了,所以拿自己哄情人的手段来哄好朋友……洛少爷,情人和朋友之间的区别在哪里,你到底懂不懂?”
林洛见难得地没反驳贝少,半天后才来了一句,“我从来没把莫离跟那群男人当成一样的……他对我来说,很珍贵。”
是很珍贵的,朋友。
是一生一世,也不愿意放手的友情。
20岁时的林洛见仍然充满了不成熟,那么17岁的林洛见呢?
当然是更不成熟。
所以,当“那群男人”中的一个又来大献殷勤的时候,林洛见心情正飚降到了最低点,再加上酒意的催发,满腔不满全冲着半跪在自己面前的男人身上发泄出来。
“你爱我?”唇角嘲讽性地翘起。
男人郑重地点头。
“那就双膝。”手里头的酒杯又一次被凑在已经被酒液染上艳色的薄唇上,“然后我再告诉你……我的答复。”
唇色在酒液的浸泡下,隔着透明的杯壁,配合着上下滑动的喉结,无言地散发出魅惑的因子——半跪在林洛见面前的男人一个情难自禁,甘心地跪了下去。
林洛见随意地把手里的酒杯搁置在一边,低下头,湿润的唇瓣贴合上男人的耳边,酒液从唇上蹭到耳廓上。
他饶有兴致地说,“爱啊……我这里,没有爱,只有□。你……要还是不要?”
沈毅梵和齐天远坐的位置正好被一盆枝叶繁茂、绿意欲滴的植物挡住外界的视线,但是却不影响观察的角度。
唇角上带了淡笑,沈毅梵端起手边的一杯红酒,一饮而尽,然后对齐天远说,“齐子,走吧。”
齐天远的第一反应是赶快把杯子里的margarita来了个一口闷,然后才顾得上发出抗议,“谁家去酒吧就只喝一杯调制鸡尾酒的?!”
沈毅梵笑眯眯,“我家。”
齐天远郁闷,“你你你!大老远地拉我过来就为了喝一杯酒?太小气了!”
沈毅梵叹了口气,“那我给你整一瓶黑方,咱们抱回去?”
其实,齐天远是这样一种人——斗嘴和喝酒,两个让他选一个,他肯定选斗嘴。
所以,沈毅梵这么一说,他也不好意思再闹了,“那个……呃,不用了。”
等到走出了hell大门后,齐天远才从口中龙舌兰的辛辣以及青柠的微甜味觉中回味过来。
他一把拽住沈毅梵的袖子,“沈少,不是来找情敌决斗?是不是对方人高马大、魁梧有力?没关系……咱弟兄们靠人数压死他。”
沈毅梵双手插兜,心情大好,“啊~不是情敌。”
“啊?”
要不然怎么说沈毅梵那脑子是双核的?这小子观察了林洛见不到20分钟,立马把他从假想的情敌中划了出去——
他一眼就看出来林洛见是那种习惯于四处留情,但是却到处无情的人。
说句好听的,是万人迷;说句稍微不好听的,是浪荡子。
“……齐子,莫离是那种喜欢你,也得闭紧了嘴等你去撬开去问的别扭性子;洛见是那种等着各色男人主动往怀里送的主儿……咱且不说小离对洛见到底是哪种喜欢,就算是真爱上了……”沈少的唇角带着心情舒畅拉高起来,“他怎么可能把自己往洛见怀里送?何况,他既然能喜欢上一个男人,就能再喜欢上我。”
齐天远神色复杂地看着沈毅梵,最后给出了一句中肯的评价,“你准备牛皮糖黏人外加死缠硬打了。”
沈毅梵淡笑不语,拦下了一辆出租车后才说,“走吧,回去做‘star’。”
对手,太弱。
或者说,根本算不上对手。
因此,沈毅梵到最后也不知道“洛见”的名字叫“林洛见”,更别提六、七年后在天寰跟林洛见初次见面时,竟然没有立时认出来他——因为,实在是沈少已经把“洛见”划分到无害系列中去了。
……连这样一个在a市出了名的万人迷,沈毅梵都敢如此放心给人家贴上“无害”的标签,实在是……值得让人去敬仰啊!
远去的出租车里传来齐天远愤怒的抗议,“沈毅梵你这小子到现在才想起来手里的活儿我他妈都忙活了一天了本来以为你会好好犒劳我一顿结果啥便宜没占到你又拉我回去干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