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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千零二十九章:狐狸尾巴(1 / 2)

徐有贞愣了愣,似乎是没有想到,陈循会这么直白的发问。

苦笑一声,他拱手道。

“果然什么都瞒不过老师。”

“学生以为,前宣府巡抚罗亨信,前国子监祭酒陈敬宗二位老大人刚毅果敢,为人忠直,于士林中又素有声望,若他二人愿意出山,则朝廷如有压仓之石,文武群臣,方能心中安定。”

陈循上下打量了一番徐有贞,眼神变得越发古怪起来。

如今徐有贞和朱鉴走的很近,朱鉴在诸多事情上又十分偏向太上皇,所以,徐有贞在行事上,只怕也会考虑太上皇,这一点,他有所预料。

但是,让他没想到的是,徐有贞会把罗亨信和陈敬宗给提熘出来。

别的一切不说,单说资历,这二人皆是永乐二年的进士,和如今朝中资历最老的胡濙是同年!

怪不得徐有贞说,要找镇得住场面的‘老臣’,这还真就是字面意思。

这两位老大人同岁,算算年龄,今年恰好七十有三,而且,都是两年前刚刚致仕。

至于致仕的原因嘛……

一是因为年纪到了,二是因为,他们都是太上皇十分倚重的大臣。

这个时候,徐有贞提议要起复他们,可见还是存着要用这些老臣,来协助太上皇制约天子的用意。

念头在脑子里转了转,陈循道。

“内阁大臣干系重大,这二位年纪确实有些大了,你的意思老夫明白,不过,朝堂之事,牵一发而动全身,这件事情,老夫回头会多加斟酌,你身在东宫,最紧要之事,还是辅弼太子殿下,其余诸事,不必太过忧心。”

这也就是客气的说法,实际上的意思就是,事情我知道了,怎么办你别管了,管好你自己就行。

见此状况,徐有贞倒是出乎意料的,并没有过多纠缠,而是道。

“老师教训的是,不过除了这桩事之外,还有一事,学生想和老师商议一番。”

所谓无事不登三宝殿,但是,这徐有贞今天过来,事情未免有些多了,耐着性子,陈循继续问道。

“什么事?”

徐有贞没有直接说事情,而是反问道。

“不知老师可还记得,不久前陛下召回的太监宋文毅?”

陈循思索了片刻,倒是想起了这么个人。

“之前的辽东镇守太监,回京之后,被陛下任命为矿税太监,据说现在,正在京畿附近征缴矿税的那个宋文毅?”

话说回来,这个宋文毅当初回京的时候,恰逢司礼监掌印太监成敬被调出京师,所以流言纷纷,说他要代替成敬主持司礼监。

结果到了最后,天子就给了个什么矿税太监的衔,这件事情,在一众大臣当中,还掀起过一阵议论。

不过,也只是一阵而已,宫中内宦众多,但是真正值得外朝诸臣放在心上的,也就只有司礼监和东厂而已。

宋文毅既然和这二者都没有关系,那么自然也就慢慢的澹出了所有人的视线。

这个时候,徐有贞提起他做什么?

见陈循对他还有印象,徐有贞便继续道。

“老师好记性,就是这个宋文毅,一个多月之前,他正式被陛下任命为矿税太监,赴京畿各处征缴矿税,但是,这矿税监,并不属于内廷二十四衙门的任何一个,而是一个新的内廷衙门。”

“按照礼部给的解释,这个矿税监,应当是负责皇庄的管理,以及皇家在各处的开矿事宜,除此之外,也负责对已开私矿课税,以老师的眼力,应该能够看得出来,此事的违制之处吧?”

听徐有贞提起这桩事,陈循沉吟片刻,轻轻点了点头,道。

“矿税之课,早已有之,虽然我朝因开矿劳多获少,并不鼓励开矿,但是,各处矿场也并非没有,这些矿场一向都归属户部管辖,即便有私人矿场,课税也是户部之责。”

“陛下设矿税监,实际上是和户部的职权重叠,且矿税监既是内廷衙门,开矿所得及征缴的矿税,自然是要归于内库当中,流不进国库里头。”

这话说的算是好听的,其实实际上,陈循很清楚,这就是天子在往内库里头敛财。

因为严格意义上来说,除了户部之外,其他的衙门是没有资格征缴任何的税赋的,凡事户部规定以外的税赋,一律都被称之为苛捐杂税。

但是问题就在于,各地的苛捐杂税多了去了,还差天子的这一点吗?

而且别的不说,天子每年从内库拨出来给国库的银子可不少,吃人的嘴短,拿人的手短,设个矿税监,虽然在朝臣看来不妥,但是,也暂时还能够忍耐。

所以说,土木之役的后遗症就是,朝廷中的老大人们,对于天子的包容度,着实是大大提升了。

矿税监而已,再折腾能折腾出多少钱来,就算往大了整,多少年才能媲美这么一场大战耗费的金银财帛呢?

因此,只是稍一停顿,陈循便摇了摇头,道。

“这件事情,朝堂之上早有大臣议论,不少御史也曾参奏此事,但是陛下一直搁置不提,何况,我朝矿税虽有,实近于无,太祖之时,禁军民开矿,官府登记的矿场寥寥无几,课税也很少,总共也不过两三万两而已。”

“但是自永乐以来,矿禁渐松,各地私开矿场繁多,户部无力管辖,如今陛下设矿税监,虽有不合规制之处,但倒也不失为一条开源之法。”

说到底,陈循是在内阁历练过的,所以各个衙门的情况,他也都了解一些。

大明对于开矿一事,因为觉得会耽误农时,而且需要投入的人力物力太大,开出的矿物却少,所以一向并不鼓励。

但是,随着生齿日繁,各地官开的,民开的矿场也渐渐多了起来,至少在永乐时期,户部在矿税上的收入,就已经是洪武时期的数倍,能够达到近十万两了。

而这,还只是登记在官府的矿场,私自偷开的矿场,至少是明面上的数倍不止。

可碍于旧制,户部一直未能将这部分的矿税纳入到国库当中,毕竟,朝廷的大方向,还是讲究以农为本。

这些矿场需要大量的人手,一旦将它们都转到明面上,也就意味着朝廷承认了它们的合法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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