儒法道墨佛等等都是分配关系和社会契约的,儒家仁是分配,义是契约。仁就是先自己,然后亲人,最后别人,义就大家都接受仁的分配,谁不接受?舍生取义。仁义的标准就是法先王,大家自己说遵守仁义不算,得看是不是满足法先王的标准。
这样一来孔孟之道才算完成。
孔子虽然提出了分配关系‘仁’,但他的社会契约是‘复礼’,标准是克己。也就是说尊没遵守仁,有没有复礼,自己说了算。结果孔子的弟子都不听他的话,孔子说守孝三年,但弟子说守孝一年就够了。
孔子问你的良心不会痛么?弟子说不会。气得孔子大骂弟子不仁。
问题就是在这里,孔子提出了分配关系,但没有先进的社会契约,更没有监督标准。周礼这个社会契约当时已经礼崩乐坏了,大家都敢挑战。加上没有人监督,就更是肆无忌惮了。
这个时候孟子提出了义和法先王,义取代周礼成为新的社会契约。法先王则成为了监督,大家都知道尧舜禹是好的,没有做到尧舜禹的水平就是不对的,就可以批判。
法先王就是大家都可以监督,自己说了不算。如果自己说自己已经比尧舜禹更好了,别人只会冷笑三声,不会承认。
当然儒家的缺点就是先自己、后亲人、最后别人的分配,血统优先,范围太小了。所以需要法家赏罚作为补充,扩大分配范围。
法家有赏罚这个分配,也有法律这个监督标准,但没有社会契约。守法主要是害怕,而不是因为自己发自内心尊重法律这套规则。所以才需要儒家在社会契约上补充。
墨家有尚同这套分配,也有兼爱的社会契约,但只能依靠鬼神监督。如果有人滥用职权,墨家是没办法监督的,只能希望鬼神惩罚,这肯定不靠谱。
道家的分配关系、社会契约、监督方式都没构建,但讲述了分配关系、社会契约、监督方式之间的运行规律。可谓是操作说明书了。
总之分配关系是分配利益的,社会契约是让大家遵守分配的,监督是大家的行为标准,看大家有没有做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