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跟地方没关系。”凌四平指了指脚下,“我之前是不是就说,这里宝气浓重?就咱这脚底下,半边山都是金疙瘩。”
“你想表达啥意思?还想把金子挖出来带走啊?”
“那不能够,想带也带不走。我就是想说,二哥,咱那会儿已经不是随随便便就能在路边上挖个金山银山。我憋宝,也得找当时的偏僻所在。像现在这样,随处就是金山银脉,肯定不是咱那之后,而是那之前。”凌四平比划着说道,看架势,真像是随手一指就能挖到宝贝。
我知道他说的“咱那会儿”,指得是徐某人带船队出海寻仙的时候。
在那之前……
在秦朝之前?!!!
我脑子里猛地冒出一个想法。
这个想法让我僵立在原地,差点没直接石化。
“二哥,二哥?”凌四平推了推我。
我甩了甩头,总算是缓冲了一些震惊,又再盯着山下看了一阵,低声对凌四平说:“眼下想要从队伍里把一个大活人偷出来,根本就不可能,要想下手,只能等天黑。他们扎营以后,咱们再行动。”
银四一歪脑袋:“你怎么知道他们会扎营?难道不能直接把新媳妇儿送到婆家吗?”
“呸!”
凌四平朝他啐了一口,“瞪大你的狗眼好好看看,马车上都是灰,人一个个都跟土巴鼠似的。摆明了是走远道。
早在我们那会儿,从一地到另一个地儿,都得走几天几夜了。你瞅瞅最末了那几十个当兵的,一个个都背着锅呢!那是火头军,照这架势,且得走几天呢。”
“走!”我招呼凌四平道。
凌四平一声不吭跟上。
银四边走边问:“这是要上哪儿?”
我说:“想要把人偷出来,唯一的办法就是混进送亲队,要混进去只有两个法子。一是尾随在队伍后边,等到有哪个兵丁掉队或者放单撒尿,就把他给揍晕了换上他的衣服。”
银四说:“那还不简单,就这么办呗。”
“办你姥姥,你有人模样吗?给衣服你穿得上吗?”
凌四平横了他一眼,说道:“这个法子行不通,那些兵丁常年穿大裤衩,风散露宿惯了,一个个比炭还黑。咱们换他们的衣服,即便不被同行的认出来,光是两条大白腿就露馅儿了。”
我接口说:“那就只有用第二个法子,赶到他们头里,沿路找找看有没有别的人家。有的话,就弄两身衣服。”
凌四平点头:“没错。而且这不是行军,是送亲。就算是扎营露宿,兵丁下人能吃苦,本家小姐太太也得吃好的,住好的。”
我说:“赶在路上,带的吃食肯定不新鲜,想吃好住好,就得找人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