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这六个人,便是之前劫掠过路富豪,shā • rén越货的强人。
抢来的衣物被他们胡乱地裹在身上,根本不是个正经穿法,他们也根本不在意这一点,也不管其中是不是女人的衣服,只是看那些衣服是绫罗绸缎,就疯了似地向身上套,披红挂绿的,只要好看就行。
“诸位兄弟,这无本的买卖好做吗!之前我们老老实实地种地,要受官府的欺压,辛苦一年,田里的产出要被拿走一半,连顿干饭都吃不上,现在只需要手里有刀,做事够狠,就能穿上这等好衣裳,就能喝酒,还能吃肉,好不快活!”
“好!”
“大哥说的对!”
“都听大哥的。”
一群人杂七杂八地应和着,话里都是对说话的那个人的恭维与赞同。
被他们称为大哥的人原本是一个乡里的农户,原本勤勤恳恳地在田里刨食儿,但前不久忽然得了奇遇,学到了本事,与去村里征收粮税的粮差发生了矛盾,用学到的本事把那些粮差给杀了,然后逃了出来。
县衙里下来人抓不到凶手,便对大哥的家人下手,大哥的父母经不住拷打死了,他的弟弟被吓疯了,消失不见了。
他们这些人是在大哥流亡的过程中结识的,原本都是农户,因为各种原因不得不背井离乡,后来饿得实在不行了,便起了落草为寇的心思,他们几个人撮土为炉插草为香,拜了把子,结为了异姓兄弟。
而这个大哥并不是这几个人中年龄最大的,但是没有人敢让他叫大哥,所以他当仁不让地成为了大哥。
人饿疯的情况下是什么都做得出来的,就比如说shā • rén,有大哥的本事在,他们第一次动手就大获丰收,也就是昨天那次对富户的抢劫。
虽然是第一次动手,但他们下手真的不留手,除了逃出去的那些,其余的基本都被他们杀了,富商的妻女丫鬟也不可避免地受到了侮辱。
“大哥,接下来我们怎么做,我们现在有些金银,是下山到别的地方潇洒度日,还是躲在这山中等到风头过了,再做上他一场。”
“我们就留在这里,他又能如何,只要朝廷不调动朝廷大军,百十个人进到这山里,就像把盐撒进水里一样,马上就化开了,想要找到我们根本不可能的。”
“就算找到也不是咱们大哥对手!”
这些人在酒精的刺激下说的正起劲,忽然一根箭矢射进了屋中,虽然没射中人,但还是把这些人吓了一跳。
“放箭!”随着不远处的一声喊,更多的箭矢射进了屋中,树枝根本无法抵挡箭矢。
别看他们之前叫得欢,看到这阵势也慌了,有人抱头缩在屋中,有人慌不择路地向着外面跑去,然后被箭矢射得正着。
而那个大哥即便有法术,此时也慌了,没有考虑要不要还击的事情,一心只想着逃跑,准备脚底抹油——溜了。
他那些拜把子的兄弟,根本没在他的考虑范围之内,之前他连亲生父母和弟弟都能舍弃,更何况这些只是拜了把子的。
不远处,李公甫举着腰刀,指着树屋的方向,弓手们排开,箭壶中的箭矢不要钱似地一根根射出——那里可是shā • rén劫货的凶徒,靠着弓箭的远程射死他们,总比让他们靠近之后厮杀来得好,更何况他们还会法术。
谁都不想死,所以这帮弓手格外提劲儿,咬着牙把箭壶射空了才肯罢休。
“够了,里面的人已经死了……不对,还有一个逃跑了,你们收拾一下现场,我和许仙去追。”岳斯对李公甫说到,然后提着许仙,向着大哥逃跑的方向追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