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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四章没有比较级(3 / 4)

丁费思失望道,

“好吧。”

她抬步想往外走,华晏却突然道,

“不过我大概能告诉你,他的一些事情。”

她的脚步停住,在昏黄温柔的灯光下,华晏只是温润地轻笑。

华晏倒了一杯酒,移到丁费思面前,他深棕的发丝垂下遮住额角,眸光亦晦暗,

“祝野应该没有告诉过你,我是他哥哥。”

丁费思犹豫道,

“其实我猜到了,你们是表兄弟。”

华晏轻笑着摇了摇头,将自己那杯酒一饮而尽,否定道,

“不,我是他亲哥哥。”

丁费思震惊了。

华晏却不起波澜,依旧是那样温和地笑,

“我们同母异父,从小时候开始,他就特别讨厌我,而华氏的死对头是无尽,他小时候就特别喜欢和无尽的继承人玩,企图气我。”

丁费思僵在原地,对于这关系背后的错综复杂有些缓不过劲来。

华晏只对此付之一笑,温声道,

“他从来没有叫过我一声哥,虽然后来我们的关系没有那么僵硬,我也没听过他叫我哥。”

他摇晃着酒杯,似乎在回想着什么,

“直到他高中保送之后,我将要和一个女孩订婚,他突然问我,和喜欢的人结婚是什么感觉。”

丁费思愣住,就这么呆呆地看着华晏。

华晏的语气依旧温柔,

“他第一次对我那么亲近,我很难做到忽视,便告诉他,我是商业联姻,只觉得对方还不错,也许会是很好的婚姻伴侣。”

华晏想起那个时候,仍旧觉得有些好笑,

“大概是我没有给出让他满意的答案,祝野有点失望。”

“他说,他有一个喜欢的女孩子,他想和她结婚。”

丁费思的手不受控制地一抖,酒液撒了半杯出去。

她的心慌在华晏面前暴露无疑。

丁费思看着地上泼洒的酒液,不好意思地道,

“抱歉。”

华晏浅笑道,

“没关系。”

服务生很快过来擦拭干净。

华晏笑道,

“祝野第一次这么长篇大论地和我说话,像是真的把我当成了年长的哥哥,在向我分享他的事情,那种感觉挺奇幻的。”

“他说,不知道她喜欢什么样的生活,但是她很喜欢看书的,高考完了,她就可以随意地看闲书,他特地空了一个房间当书房,请人打了书架。”

那个祝野甚少踏足的书房,在丁费思眼前一晃而过。

华晏温声道,

“他喜欢的女孩子很害羞,大概不太喜欢繁复而形式化的婚礼,所以他想和她在葡萄牙的奥比都斯办一个小型婚礼。”

华晏看向她,

“你知道为什么会是奥比都斯吗?”

丁费思摇摇头。

华晏轻声道,

“有首改编自葡语歌的民谣叫《她来自奥比都斯小镇》。”

他的声音温润悦耳,吟诵起浪漫的歌谣,

“…我走过浮桥三百梦,玫瑰与诗和你相逢。”

她有最古老的天真,如同朝霞第一枚吻…时光太长河水太深,请让我做你身边那位凡人。

葡语版的FicoAssimSemVocê更动人心扉。只是怕丁费思不理解,华晏念了另一个版本。

在奥比都斯小镇,这座王后的浪漫城池,玫瑰与诗都和他相逢。

祝野想要终身成为玫瑰的门下之徒,沦为众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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