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的世界一片斑驳,所有的颜色都消失了。他站在从前经过很多次的那条山间小路上,看着他们推开巨石,看着他们去刨面前的泥土。他站在那,一动不动。
他不敢看,却还是走上前去,看了她最后一眼。那一眼,就那一眼,万物崩裂。他的泪水就在眼中,可又干了。就连哭都哭不出来。
他茫然的看着初夏的父母,她那正直善良说人要死得其所的父母。她的母亲一夜之间白了头发,她的爸爸双手攥着拳头,红着眼看着她。
她用自己的身体保护着那两个孩子,身体残缺了,面目模糊了,这是她留给这世界最后的姿态。他看到有人将她抬走,她的身体盖着白色的单子,一个搜救队员将一张照片放到乔瀚文手中,是他,戴着她织的围脖的照片。他要她每天带在身上,她很听话。
乔瀚文终于痛哭出声。
他曾在最好的年华爱过世上最好的人,可那个人最终以这样惨烈的方式离开了这个世界。
他恨自己为什么要在机场睡那一觉,他原本还有机会改签到那天晚上唯一离港的航班。他恨自己为什么不早出发,这世上究竟有什么事能那么重要,重要到他要多停留那片刻,却令他与她天人永隔。
初夏的爸爸妈妈站在他对面,他们互相看着,都讲不出一句话,好像这一生所有有用的话,都在那一天之前讲完了。
乔瀚文开始做梦,奇奇怪怪的光怪陆离的梦,奇怪的是,他再也梦不到初夏了。只有一次,他好像在深夜转醒,看到有人站在客厅,那瘦弱的身影像极了初夏,他伸手拉开床头灯,看到初夏那伤痕累累的脸。她好像不知道自己受伤了,笑着对他说:“要死得其所啊。”
他跳下床去拥抱她,却拥抱了虚无。当他睁开眼,心在剧烈的跳动,人类那卑微的情感、那生生死死的愧疚,愚蠢的人类。
他看清了生活的本质。生活意味着一次又一次没有意义的攀登、休憩、告别,当你身处其中的时候,你只是那小小的尘埃,你时常被左右,但你左右不了任何事。他清醒的活着,甚至清醒到觉得天地万物都是无聊的。他时常在夜深之时站在窗前,看小区内幽暗的灯光。当他从一个城市到另一个城市,像一具行尸走肉。
他有过死的念头。
但他没有。初夏从前对他说:人活着,还是要高尚一些。人固有一死,但要死得其所。她还说:那些自杀的人呦,究竟有什么过不去的坎?或许也就是那么一个瞬间,临死前可能也会痛苦吧?也会后悔吧?
乔瀚文不想被死去的初夏看不起。初夏的生命那么短暂,却无比绚烂。她热爱生活,看清了生活的本质后,依旧热爱生活。
他艰难的活着,将那寻死的念头小心翼翼的藏起。初夏的死连通他的过去一起,给了他致命一击。但他却倔强着,因为不想被她看不起。
他爱上了看书,晦涩难懂的书,他捧着书,一页一页的看,有时看着看着就会走神,却也还是坚持看。看书最能虚度光阴。
他爱上了健身。他在健身房里挥汗如雨,当心率飙升到170的时候,他感到眩晕,那种感觉又痛快又虚无,大概是接近死亡的感觉吗?
他爱上了演戏。从前演戏是为了糊口,好在他勤恳,不停磨练。后来演戏变成了情绪的出口,他一次一次在戏里崩溃,当人群散去,他躲在角落里心理重建。
他爱上了很多事,但其实他什么都没爱上。他不喜欢夏天,不喜欢下雨天,不喜欢飞机延误,也不喜欢恋爱。
他最喜欢一个人呆着。呆在屋子里,看光影移动,日头西沉,房间里的一切渐渐没入黑暗,连同他自己。他在黑暗中觉得自在。黑暗和死亡很近,和初夏很近。
他坚持了那么几年,是在一场戏后,他回到酒店,不小心打碎了一个水杯。他看着那碎片出神,而后捡起一片。没有犹豫、没有思考、没有滥俗的剧情和苦情的告别,他就那么毫无征兆的割破了自己。那一刻他觉得无比痛快,他甚至笑出了声。他在一片光明之中终于看到了初夏,完完整整的初夏,带着山上的露水和野花香气的初夏,她坐在他旁边等着他,脸上带着温柔的笑。她还问他疼不疼?他摇摇头:“不疼。”
一点都不疼。
如果就此离去,那世间万物又会重新有意义,他不会做那缕游荡在人间的孤魂,他会朝着最亮的地方去,那里有他的初夏。
可他没能如愿。他听到王瑾的哭声,而后一切变得混沌,初夏不见了,周围很嘈杂,外面的阳光很刺眼,他又回到了喧闹的人世间。乔瀚文有些怪王瑾,救自己干什么?任由他死了多好,那样他就不用日复一日的折磨她了。
他发现他从那时起彻底失去了共情的能力。他有时看人为情受苦,会觉得可笑。
慢慢的,他变得尖锐。
偶尔也有真切的活着的时候,比如他看到那个专题,起初他把那当做一个一个短小的无病shen • yin的故事,青春期的伤痛纪念,直看到最后,那个叫“老妖”的人,说从此再没有一个夏天能够逾越。这击中了乔瀚文。
长久以来,他不喜欢夏天,不喜欢下雨,有很多事藏在心底,根本无法碰触。他也不愿抵抗,就那么投降了。当他知道,这世界上大概还有很多人像他一样无法跨越夏天,这令他有一点动容。
他经常看那个“老妖”做的内容。难得他觉得那些内容尚算精致,尚算能看得进去。
当他的工作室想做新媒体的时候,他首先想到了老妖。他的吹毛求疵令他觉得别人不行。他从前知道老妖是女人,却不知道是什么样的女人。当他们第一次在电话里讲话,乔瀚文听到她沙哑的声音和浓重的鼻音,却难掩温柔。她的声音和她的文字、她做过的视频奇怪的链接在了一起,让“老妖”两个字变得具体。
她的婉拒他知道,但他就是让她做,没有理由。乔瀚文的执拗多年不变。
世界很小。
在那家小小的酸汤鱼馆子里,他看到坐在宋秋寒对面的女人,二十多岁的样子,笑意盈盈喝酒,热热闹闹。乔瀚文分得清热闹和吵闹,有些人的热闹并不吵闹,像那个女生,像初夏。有些人则是真的吵闹,那些声音灌进你耳朵里,令你觉得头要炸了。
那女生是热闹。宋秋寒眼光很好。
只是乔瀚文没想到世界那么小,当她和同事穿着运动装跑过来的时候,那张脸他看的清清楚楚,老妖是那个会写文章的人,又是那个热闹的人,又是那个独当一面的人。
乔瀚文难得对谁另看一眼,老妖除外。
她对他没有生疏感,像对待一个老朋友,甚至要求他帮她搬桌子,一点没把自己当成外人。可她与你谈条件的时候却是锱铢必较,一副精明的样子。
她像他一样清醒。
乔瀚文是知道她曾经历过什么的,可眼前的她根本看不那些痕迹,生命力旺盛的令人发指。
生命力,这三个字令乔瀚文钝痛。初夏的生命力该有多旺盛?如果她能活到现在,应该也是林春儿的样子,又或者,比林春儿更好一些。可老天没有给她那样的机会。
林春儿拿出那支昂贵的钢笔,在纸上写“withJoe”,她画脑图,写一手好字,她低着头认真写字的神情,像极了当年站在黑板前写字的初夏,她的课堂永远欢声笑语。
林春儿是例外。
乔瀚文曾是她的读者,他曾在她的文字中视频中寻找过一线生机。他想,这个人不一般。他们之间有奇怪的关联,林春儿永远不会知道,她写的那些东西,曾经伴随乔瀚文度过一些夜晚。
就连王瑾都会好奇。她见惯了他这么多年独来独往超然于世,各色美女在他面前如过眼云烟,偏偏是林春儿,让他另看一眼。
可乔瀚文什么都不会说的。
他与她做生意,端的是一副做生意的姿态,他有时刻意装出进攻的模样想吓她,她从来不怕。她见义勇为,她做好事,她活的就像她自己。有时乔瀚文会想,如果初夏还在,会不会也像她一样,有一身好功夫、投身公益事业、热爱人类、热爱自然,也珍惜自己?她的三十多岁大概是初夏的三十多岁,她未来的四十岁,大概也是初夏的四十岁。乔瀚文无法想象初夏三十岁的样子,看到林春儿他就觉得看到了。
他喜欢跟她在一起。
她是真正的快乐和自在,跟她在一起,他也会难得的开心。有时看她揣着明白装糊涂,在他面前演戏,他就觉得她好玩。她好玩,却也没有什么坏心眼儿,无非就是钱归钱、感情归感情,业绩归业绩,哪一点都不能差。
她也有原则。在她的心中,该做的与不该做的事划分的清清楚楚,却偶尔也懂得不硬碰硬,用柔软的手段去处理问题。当真是被社会历练出的人,也当真见过大风大浪,竟有一点宠辱不惊的风骨。
乔瀚文喜欢这样的她。这样的令他觉得人间也还有值得的事,当他追随她的脚步,看着他们一行人在熟悉的大西北骑车的时候,他甚至在他们的镜头里看到他出生的村庄。那地名是熟悉的,村庄却变了模样。他猛然想起他这么多年都不肯想起的儿时,想起他早已死在扬州的母亲,想起他十二岁那年在深夜的溃逃。而今那里变了模样,曾经熟悉的漫天的云和沟壑,都变了。他看到当地人的笑容比从前多了,看到了社会的进步。
那里还会有女人抛下孩子在深夜逃跑自此一生杳无音信吗?或许还会有吧。
乔瀚文看着他们镜头里的山河辽阔,在一个夜晚,天上群星闪耀,无数人在线上许愿的那一晚,他那颗多年以来一直麻木着的、空洞着的、没招没落的心那,终于找到了一丝安宁。
他演戏之外几乎不哭的,那天不知怎么了,像个姑娘一样,竟然哭出了声音。
那些蛰伏在他心里很久很久的痛苦,好像随着一阵看不见的风,嗖的一下,不见了。像是万丈红尘中的过眼云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