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艺人这一行最需要流量,也最怕没有曝光度,一旦长时间没有曝光度的话,谁又还能记得他们,为什么会有人宁愿黑红也要红,还不是因为黑红至少拥有曝光度,再怎么都比没人在意好。
最惨的不是发个帖子一堆人骂。
是发个帖子一个评论都没有。
他们要是跟公司拖下去,一年半载的没有工作,没有曝光度的话,即便到时候能够不付违约金顺利解约又如何?
没有人气,没有流量的他们。
谁还能愿意找他们工作?
娱乐圈是很残酷的,人气和流量才是关键,见风使舵,谁红跟谁玩,不红的都不愿意多看上两眼,不要太正常。
所以为了以后。
也为了能不再继续拖下去,让公司寻找到给他们穿小鞋的机会,胡梅梅她们只能捏着鼻子,同意付违约金解约。
毕竟事已至此。
后悔也没有后悔的余地。
然而那是他们,丁云那边是无法解约的,因为丁云根本付不起违约金啊。
原身攒下的那点钱,除了一部分花在自己身上之外,剩余大部分都被她爸妈榨走了,其中百八十万买了房,还有百八十万被他们每个月五六万要走了。
即便丁云已经把原身为数不多撑场面的首饰包包全部变卖,她手里的钱。
也不够赔付违约金的零头。
况且就算没有她爸妈,并且原身一分钱不用,那她也付不起违约金,因为这五六年下来,原身就没赚到五百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