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警棍
江迟景话音刚落,离得最近的诈骗犯就谄媚地打起了招呼:“教官好,教官好。”那样子就差没递过来一根中华了。
狱里的一部分囚犯会讨好狱警,眼前的诈骗犯显然就是个典型。
江迟景本人对这种行为并没有什么意见,他偶尔也会给个别囚犯施与方便,但他待人的标准并非对方有没有讨好他,而是依照他心里那套独特的善恶观。
“把你们面前的《守则》翻开。”
江迟景退到白板边,转过身拿起马克笔,在白板上写下了“服从管理”四个大字。
和清秀的外表不同,江迟景的字苍劲有力,笔锋如刀尖一般,使那四个字看起来更加有威慑力。但只有江迟景自己知道,他到底花了多大的力气才能维持住表面的镇定自若。
那个叫做郑明弈的男人并没有翻开《守则》,双手就那么搭在腿上,视线始终追逐着江迟景的脸庞。
在差点暴露那晚,江迟景感受过这种视线,当时他及时躲到了窗帘后面,然而现在的情况并不允许他再次逃避。
“1017,”江迟景扫了一眼郑明弈囚服上的编号,“我让你翻开你面前的小册子。”
两人僵持了一瞬,又像是很久,一动不动的郑明弈终于开口,薄薄的嘴唇里吐出了两个短语:“你念,我听。”
平淡无波的语气,不卑不亢的态度,比江迟景想象中略微低沉一些的嗓音。
这是第二种典型的囚犯,不惧怕狱警,把自己摆到跟狱警平起平坐的位置上。
这种囚犯只会是两个极端,要么通情达理,待人温和,不会惹事;要么就是极度危险,一旦被冒犯,不知会做出什么样的事来。
江迟景倾向于把郑明弈归为第二种,但现在不是深究这个问题的时候。
他收回视线,用马克笔的笔尾敲了敲白板,继续道:“人的一生有三次接受教育的机会,一是家庭,二是学校,如果这两次都没能教育好你,那没关系,你还有第三次机会——监狱。”
许多人的善恶观只是一个模糊的概念,知道什么事能做,什么事不能做,中间还有说不清道不明的灰色地带。
而江迟景的善恶观是一套完整的体系,就像他偷窥别人,会相应地做些善事去弥补一样,如果做了坏事的囚犯没有任何向善的心思,他便会把这人归为恶人一类。
简而言之,江迟景对待恶人,是不太客气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