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耶稣基督啊!”
等他说到这里,反而沉浸在这个话题里了,还用手按住胸口,一副激动不已的样子,眼睛亮晶晶地像个孩子:“你能想像吗?那像是收到了一个惊喜,一个礼物,独一无二的,别人没有,只有你有的礼物。而且,假如喜欢的演员刚好站在旁边……我的天!这辈子圆满了。”
兰迪终于笑出声:“你这么喜欢,下次可以这么玩一次啊,我一定选择站在你旁边。”
阿尔闻言不由看了他一眼,然后,痛心疾首地遗憾起来:“可你不是我最喜欢的演员呀。”
“见鬼,我不是?我竟然不是?那你最喜欢的演员是谁?”
“查理帕森斯。”
“谁?没听过。”
“他演过莎士比亚的《李尔王》”
“哦,我是一个笨拙的人,不会把我的心涌上我的嘴,我爱您,只是按照我的名分,一分不多,一分不少……【注】”
“哎,好女儿!说得好,说得好!”
“去你的!”
两人对视一眼,那种努力找话题不冷场的气氛终于打破,齐齐大笑起来。
阿尔终于放弃吃那个又冷又硬又干的三明治了。
他将三明治扔到了盘子里:“说点儿什么吧,要不然我都后悔和你吃饭了。”
“对不起,我的错。”
兰迪立刻道歉说:“临时起意,没想到这家餐厅这么不靠谱。”
“先生们,我觉得那就不错了!”
一直坐在收银台那边算账的餐厅店长立刻发出了抗议:“你们看看现在都几点了?大半夜的能有三明治吃不错了!而且,我还提供热牛奶了呢。”
“那真是感谢。”阿尔回答。
“算了,别管它了。”兰迪兴致勃勃地说了起来:“下次我带你吃好的。你吃鱼吗?吃过金头欧鳊吗?这种鱼的鳞片闪闪发光,肉质雪白紧致,味道鲜美,可以做海鲜汤,还可以烧烤。啊,对了,还有胡瓜鱼,那是肉质最细嫩的鱼种之一,剖腹去鳞,再用牛奶浸一下,裹上面粉油炸,炸至金黄起锅,装盘的时候垫上白色的餐巾,真是色香味俱全……再有火鸡,说实话,火鸡肉质一般,身上唯一可取的地方就是鸡翅,但如果做块菌烹火鸡,将块菌裹上烤咸肉,加胡椒粉、盐和五香粉,塞到刚刚宰杀的新鲜火鸡肚子里,烤熟,块菌的味道会非常鲜美,想想就让人流口水……”
阿尔看着他眉飞色舞的样子,心想:“真行,饿着肚子让我听这个,我现在更饿了。”
但不知道为什么,理智上是吐槽的,可他支着下巴,听着听着,脸上就忍不住地露出了一抹自己都不知道的傻乎乎笑容。
更为有趣的是,在听兰迪介绍了一番食材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