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绝的是,这些人放贷并不是直接放出银元,而是放出了钱庄发行的大额票据,最低金额是二百两。这一手主要是为了限制这些票据的流通范围——这东西只在商界流动。
手持这些大额票据的商贾可以到发放贷款的钱庄中用这银票换出等价的银元,与朝廷的银行一模一样。同时,这些钱庄已经摸清了货币超发原理,也就是说,他们已经先于朝廷进行了货币超发。只要不发生挤兑,这些钱庄就轻而易举的获得了数倍于储存金的资本并用来生利,这是第三道利润。
万历十二年初,因为初级工业冲击手工业,杭州、湖州等地陆续民变,漳州府城在四月份甚至发生变乱导致府城被民变者占据。为了缓解迫在眉睫的危机,朝廷以光速采取了一系列手段——成立银行并向市场投放货币就是其重要一环。
因为这件事朝廷事先已经准备了许久,因此银行在短时间内就铺到了全国各地,大量货币投入市场,在缓解了通货紧缩的同时,有利于市场流通加快,从而推动生产扩增,对就业市场的刺激立竿见影。
然而龙元和小额银票投入不到一年,就出现了“影子银行”,朱翊钧为之咋舌的同时,也对大明百姓对商品经济的理解暗暗喝彩。
谁说我先民不懂市场经济的?事实证明,中国人天生具有商业头脑,只要政策允许,他们将在市场上披荆斩棘,走出一条康庄大道——后世的中国已经充分证明了这一点。
喝彩归喝彩,如何处置这新生事物,却成了摆在朝廷面前的难题。
朝廷在发行银票的时候,是伴随着严刑峻法的——民间私自铸币和印钱超过百两,即判斩首之刑。为了防止民间法盲或者无知少年因为好奇仿制而莫名其妙掉了脑袋,这项法律还是有些温度的——百两以下的判流放加苦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