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我天生劳碌命爱奔波。”李道没好气的白了重明一眼。
“我们必须得招个跑堂的,重明干不了这个。”朱雀还在擦桌子,一抹布过去,把重明从桌子上扫落。
他是最美丽的鸟儿,高贵端方,一张雌雄莫辨的脸庞别提多好看。
一个贵公子,穿着绫罗绸缎给她擦桌子……
嗯,古古怪怪。
明天得把他们的衣裳都改一改,不能穿这么奢华。
虽说客栈不缺钱,可麒麟穿成这般奢靡,他们一个小店,穿得如此,委实太过招摇。
李道深觉自己所虑甚是有理,吩咐道,“白泽!”
“哎!”白泽从厚厚的账本山里探出脑袋,和善白净的脸上,挂着格外讨喜的笑,“什么事儿?”
李道说,“明天开始,店里开始穿些布衣。打扮的有些奢靡了。”
闻言,众人纷纷顿住。
朱雀率先皱了眉头,表示不满,“我洞府里珠宝挺多,可以不用店里的银钱。”
这就算是拒绝了。
白泽扒拉了下账本,“最近店里收成很足啊,足够我们大富大贵、大肆挥霍了。为什么要穿布衣?”
重明更是直接,“当初说好了包吃住,你就算要做黑心老板,也不至于连穿衣裳的钱也要克扣吧?”
李道无语,“……我们这么简陋的店面,穿的这么招摇,别人看见,你觉得合适吗?客人肯定觉得我们奇怪。”
任由只是个小灶神,没什么话语权,几个大佬说话,他只听不说。
朱雀低头继续擦桌子,“没什么不合适的,看不惯就别住。”
重明“切”了一声,打击她,“说的好像我们真有客人似的。”
“你!”
意见不同,眼见着要吵起来,白泽提了个建议。
“要不这样吧,以后,我们买些更贵的料子,专挑那些叫人看不出的、不识货的人不知道的。既舒服,又低调。你们觉得如何?”
“而且就算被人认出来了,也只会觉得咱们客栈背景深厚,更不敢招惹。”
这个提议好,得到了众人的一致肯定。
只是多出些银子罢了,反正他们有麒麟做钱袋子。
“对了,我得回去一趟。”李道忽然提及。
“出什么事了?”重明问。
白泽替她做了回答,“没出事,只不过麒麟嫌弃福来镇是个不毛之地,配不上他瑞兽的身份和排场,想换个地方住罢了。”
“他想搬到哪儿去?”朱雀问。
李道答,“也不远,福来镇往北,翻过几个山头就是江南,他想搬到那里去。毕竟是个有钱地方,干什么都方便。”
“那……那个店怎么办?”重明皱眉。
那里是李道的老巢,不可能无人看守。
不会……是要从他们几个里挑一个去守吧?
被选中的那个可真是倒了霉、见了鬼了。
李道打消了他的疑虑,“还记得庙附近的几个妖怪吗?东边的蛇精、北边的老鹰,还有离的最近的水泽里的应龙,都能为我所用。三个妖怪看一家店,没人敢放肆。”
“它们会乖乖听你的话?”重明存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