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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7章 花翁(1 / 2)

李絮是生意做了快一半时才接到的“通风报信”,却是个住在槐市附近的老顾客告诉她,槐市今儿也有人在卖一样的猪脚姜蛋。

“那家像是故意跟你们打擂台,样样都比你这儿便宜一文钱,一份只要六文钱。闻着不如你家的香,色泽也没那么红亮鲜润,但因为新鲜,还是有人花钱去买。”

李絮微微挑眉,昨儿她们才推出的新产品,今天就能出山版,这效率也忒高了,说不是早就盯着她们谁信?

思及昨天那场“混战”,她下意识转头看向斜对角,邵家的烧饼摊子依旧开着,不过邵婆子没来,来的是邵家兄弟二人。

正好苗氏又溜达过来捧场,李絮心里一喜,叫她附耳过来说了两句,苗氏就雄赳赳气昂昂往槐市去了。

不多时,她就怒气冲冲回来:“大妹子猜得不错,果然是那不要脸的邵婆子抄你家的手艺拿去卖,还好意思说这是她们家的什么独门手艺!我呸!这脸皮厚的,怕是蚊子都扎不进~你道她们为啥跑去槐市卖?还不就是怕在这儿丢人现眼,净顾着糊弄那些进城赶集不知情的人呢!”

骂了几句,她又故意念叨起昨天邵婆子偷偷怂恿儿媳来买猪脚姜蛋、避着人偷吃等行径,边上排队的都听到了,知情的老顾客跟着骂两句,不知情的女客还兴致勃勃问别人怎么回事,知道后不免对那家人也生出抵触之心。

手艺这事,你偷偷摸摸学了也就学了,各家做吃食的谁还没点小心思呢?人家不教你,光靠看、闻、吃就能偷师学会精髓,那是你的本事。可你偷了人家的手艺去反倒自诩是独门手艺,这不是贼喊抓贼、颠倒黑白吗?

不得不说,长得好看总是占便宜的,李絮不光长得好,说话做事还利索大方,半点不矫情,常来的老顾客无论男女老少大都对她有好感。有人还听说,李絮是个傍着舅家过活的孤女,身世十分可怜,可冷眼瞧着,这姑娘却从不自怨自艾,帮着舅家做生意,里里外外都打点得头头是道,对表弟表妹也是亲如一家。

花骨朵般娇嫩、面对疾风骤雨并不屈服的年轻姑娘,对上一个隔三差五就打骂儿媳、跟邻里闹口角、还不要脸地欺负前者的糟老婆子,大家会站谁也就可想而知了。

有个好事者连队都不排了,直接挺身而出,道是要去槐市亲眼看看,那邵婆子做的猪脚姜蛋究竟抄到了魏家的几分!

李絮倒也挺好奇邵婆子究竟有多少本事,只是走不开身,光听苗氏的形容也不能百分百确定对方味道究竟如何。毕竟苗氏现在看邵家极度不爽,想让她捏着鼻子花钱去买邵家的吃食,做梦!

这好事者也是个老顾客,人称花翁,家里略有资产,老妻早逝,子女各自成家搬了出去。平时独居家中,不大开火,每到饭点经常在街头巷尾打转。自从发现了魏家这个宝藏小摊,他基本上隔天就会来光顾一次。昨天已经吃到了最新推出的猪脚姜蛋,还看了一场热热闹闹的辩论赛,今儿却是为着猪脚姜蛋破例又来的。

“正巧,我也想知道那家的独门手艺究竟味道如何呢。那就劳烦花翁了,您的位置我给您留着,回来直接给你插个队。想来其他叔伯婶子也都好奇得紧,不会眼红您的。”

花翁前头本还有十来个二十人,也得等上片刻才轮到他,一听这话,夸了李絮两句,笑眯眯往槐市去了。

苗氏索性也不急着走,其他闲着没事干的也有留下等花翁回来看热闹的。

不料,只花了一柱香不到、跟苗氏差不多的时间,花翁就一脸晦气地回来了,手里还拿着个苇叶包,边缘依稀可见有些许油星。

“花翁,您老人家腿脚可真快,莫不是跑过去的?”有个同是老顾客的来得也勤快,年纪相近,本来两人素不相识,如今也能做个酒肉朋友了,就笑着招呼他。

花翁虽然年纪大了,但脚步稳健,走起路来并不比苗氏慢。不过,如果算上买东西付账耽搁的时间,花翁这一来一回确实快得有些过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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