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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Chapter 14(1 / 2)

律师以为她在开玩笑——她知道一座私人岛屿的使用权价值多少美金吗?她知道修葺这样一幢豪华的别墅要耗费多少人力物力吗?别的不说,光是她手上拿的那把小手/枪,就是一件珍贵的古董;而这样古董,在别墅里肯定还有很多。

律师想劝多莉别做傻事,但多莉说这话,并不是想跟他商量,她已经决意要烧掉这幢令人作呕的别墅——并且,眼下就可以做到。

她拿出打火机,依次点燃了墙壁上镀金烛台的蜡烛。整个屋子顿时变得熠熠生辉。多莉随手端起一架烛台,单手拿出烟盒,用两片红唇叼出一支香烟,用烛台的火焰点燃了烟头。

烟雾袅袅升起,模糊了她甜美却冷峻的面容。另外三个男人都怔怔地看着她。一般来说,当他们打量一个女人时,都会像鉴赏家似的用眼睛去测量她的身高、腰围和臀围;可是这一刻,他们竟无法用那样的目光去打量多莉。没有哪头羚羊会优哉游哉地打量猛兽。此时多莉给他们的感觉,就是一头危险的猛兽。

她咬着烟,端着烛台,缓慢地在艳屋里转了一圈。墙上的马鞭被她粗鲁地扯了下来,扔在地上。她在床头柜里翻到了一把小巧的匕首,拔出鞘,刀刃仍然雪亮锋利,于是用这把匕首划墙衣。男人们看着这一幕,都觉得她疯了。墙衣如同括弧般剥落下来。多莉扔掉匕首,在浴室里找到了一瓶未喝完的苏格兰威士忌,打破瓶口,浇在了墙衣、窗帘和祭台的绸布上。

她是真的想烧了这间屋子!

三个男人面面相觑,都在彼此眼中看到了不可置信。

多莉的破坏欲太强了,简直不像一个女人。她端起烛台,橘黄色的火焰在她金色软缎一般柔亮的鬈发上闪动,显得她的脸庞更加小巧玲珑。

毫无疑问,她是一个女人,更是一个疯狂的女人。

疯狂的多莉微微一笑,用烛火点燃了被威士忌打湿的墙衣。

火焰猛地蹿了起来,热气很快席卷了整个屋子。火苗顺着威士忌的踪迹噼啪燃烧,爬到了深紫色的幔子上。熊熊黑烟扭曲了天花板独角兽的面目,显得它更加淫/邪可憎。火势越来越大。火舌摒弃了一开始的小心翼翼,从容不迫地漫步在这个华丽却肮脏的房间里。火与火交错着,绵延着,飘荡着,像人一样塞满了整个屋子。它们是可以呼吸的红色幽灵,和他们一起吞吐越来越稀薄混浊的空气。

律师最先想要逃离这个火热的熔炉。多莉听到了他的脚步声,头也没回地朝他脚边开了一枪。

“砰——”

律师不敢动了。

“别急,”她说,“我还没有烧完。”

这个女疯子!

到了这种危急的时刻,她居然还待在这个恐怖的火炉里,不紧不慢地把之前扯下来的马鞭扔进火堆里,直到屋子快像纸牌堡垒那样坍塌时,才带着他们走了出去,手上还举着一个临时制作的火炬。

她拿着火炬,依次点燃了其他房屋;当最后一栋房子沦陷在熊熊大火之中时,半边夜空都变成了鲜活的红色。

“走吧。”多莉丢下火炬,轻描淡写地说,“这里没什么好看的了。”

三个男人求之不得。他们像随从一样跟在她的身后,然而当她提着裙子走上划艇时,却没有勇气伸手去搀扶她。多莉的疯狂劲儿和说烧就烧的魄力震慑住了他们。此时此刻,他们只能机械地划动船桨,根本无法思考其他,甚至失去了男性最基本的冲动,就像被这场炽烈的大火阉割了一般。

尤其是乔森,他离多莉最近,几乎能看到她脸上纤细的桃子般的茸毛,以及优雅的颧骨上一缕调皮而妩媚的鬈发,还能闻到她手腕上淡淡的科隆香水的馨香。但他却彻底丧失了男性/反应,一点儿欲念也提不起来了。他满脑子都是多莉纵火时的冷酷模样。咸腥的海风扑到他的脸上,他打了个激灵,咽了一口唾液,浑身爬满恐慌的鸡皮疙瘩,忽然想起了之前被多莉暴打一顿的情景。再回想这几天的经历,他几近卑贱地讨好多莉,却连她一根汗毛都没有摸到。她犹如一只狡猾的猫,娴熟地玩弄着他这只无知的耗子——老天,他究竟吃错了什么药,跑来招惹这个女人?

乔森越想越后怕,划桨的动作也越来越慢。他无力地颤抖着,在黑暗中出了一身冷汗,像发热病人似的,恍惚了,彻底阳痿了。

伊万诺夫比乔森稍好一些,他虽然也有些惧怕多莉的疯狂,但仍想着如何征服她。

他会这么想,倒不是因为他比乔森更有勇气,而是因为他的想象力比乔森更加丰富。在他的想象中,多莉之所以对那幢别墅充满仇恨,是因为她有一个黯淡、阴暗的童年(有些正确);她必须纵火烧掉那幢别墅,才能摆脱过去的阴影,开始新的生活(正确了一小半)。但纯粹的毁灭解决不了根源上的问题,她的内心肯定仍是忧郁的、脆弱的。

是的,尽管她眼也不眨地烧掉了一幢价值几十万美元的别墅——要知道,一架飞过头顶的喷气式飞机才值75万美元①——但她肯定仍是需要男人的呵护与关怀的。他怎么能惧怕她,用有色眼镜看待她呢?要是他都惧怕她的话,还有谁会爱护她,给予她最需要的、可以弥补童年创伤的温情呢?最重要的是,温情不用花钱,这样一来,他也不用向岳父借钱了。

想到这里,伊万诺夫甚至松了一口气。这些天,他一直在焦虑怎么跟岳父解释金钱的去向。这样就不用解释了。他找到了最省钱的博取多莉好感的方式——他为什么没能早点发现,多莉是一个需要呵护的女人?

回到酒店之后,伊万诺夫以最快的速度给岳父打了个电话,想要告诉他不用寄钱了。当然,如果寄了也没关系,他可以用航空信寄回去。

然而,电话那端却没有任何回应。他又打了过去。这一回,岳父的女佣接了电话。这个懒惰的小女佣。她告诉伊万诺夫,老爷出门了。去哪儿了?不知道,佣人不能打听主人的去向。说完,电话被挂掉了。

伊万诺夫沉思着回到自己的房间。岳父去哪儿了?散步去了吗?他等下会回来吗?有没有可能,他是去寄钱了?如果他真的寄钱了,他还要还回去吗?岳父一向出手大方,寄来的肯定是一笔巨款;多莉可不是那种用水果糖就能哄到手的小女孩,就算给予了她渴望的温情,接下来也肯定还要花钱,他要不要留下这笔钱以备不时之需?

人的欲望真奇怪。刚才他还坚定地想要告诉岳父不必寄钱,知道岳父可能已经把钱寄来时,就开始计划怎么花了。多么古怪的心理现象,值得写进小说里探讨一番。

伊万诺夫躺在床上,叫了前台服务。一个女服务员着餐车,送来了一小碟酱瓜和一份煎羊排。羊排只有一小块,迷迭香和毫无意义的酱料涂鸦占据了大半个餐盘。不过这是酒店免费提供的晚餐,也没什么好挑剔的。

伊万诺夫草草地解决了晚餐,遁入了梦乡。在梦里,他收到了岳父寄来的五千美元——善良的岳父,一大笔巨款!有了这笔钱,他就不用再吃廉价的酒店餐,也不用在进入高级饭店之前,用各种蹩脚的借口逃离。他可以像乔森一样戴着手套,穿着优雅的灰色鞋罩和黑色皮鞋,挽着多莉的手臂,去看赛马、歌剧,为她买下橱窗里昂贵的珠宝;他可以像从前一样尽情地用金钱粉饰形象和尊严。

第二天一大早,伊万诺夫就去前台询问,有没有他的信件。没有。他尴尬地摸了摸鼻子,回到了房间。没钱就没办法接近多莉。的确可以用温情,但温情也需要金钱包装。他躺倒在床上,跷着腿,打开了收音机。无聊的一天。

第三天,乔森似乎匆忙离去了。其实他离开与否,都不再与伊万诺夫有关,他全身心的注意力都放在那想象中的五千美元上。他越想越觉得自己需要这笔巨款。此时此刻,他已经完全忘了前天打电话,是为了让岳父不要寄钱。他看着头上晶光锃亮的灯具,盼望着,渴望着,翘首以盼这笔钱的到来。大都市喧腾的、迷离的、冷酷的市声再一次把他吞没了。

第四天,伊万诺夫对酒店的免费餐感到了厌倦。女服务员礼貌地提醒他,客房快要到时间了,请尽快续房;如果没有续房的打算的话,清洁工将在明天中午进来收拾屋子。伊万诺夫麻木地点点头——钱怎么还没寄来?或者说,根本没寄?他是不是该打个电话,假装受岳父所托,联系一下法国的葡萄园管理人,把那座该死的葡萄园卖出去?但岳父那边怎么解释呢?对了,多莉最近都在干什么?什么也没干,在跟一个漂亮的女人眉来眼去。不错的信号。她近来交往的都是女人,说明再过一段时间,她肯定会非常渴望男人的体温。

第五天,伊万诺夫仍没有收到岳父寄来的钱,却见到了岳父本人。

该怎么形容这个场景呢?

他揣着裤兜,有些焦躁地在酒店大厅踱来踱去。清洁工已经推着小车,带着水桶和拖把走进了他的房间,准备清理他居住的痕迹。岳父的钱还没有寄来。他的钱包里只剩下五十美元,要续房费吗?

这时,他看见一个胖乎乎的老头从正门走了进来。起初,伊万诺夫没有在意,可很快他就发现那个老头十分眼熟——他有一个秃脑瓜子,恺撒似的蓄了一圈细软的黑色毛发;脸膛红润,脖子也红润,下颌像斗牛犬一样松垮,潜伏了三层长着胡茬的肥肉。他似乎很热,没有打领带,衬衫的领口敞得很开,露出毛茸茸的棕黄色胸毛。他肯定问过医生能不能把胸毛移植到头顶上去。这就是伊万诺夫的岳父,一个富有的、丑陋的、惜才的、多少有点儿重男轻女的和气老头。

老头一眼认出了伊万诺夫,朝他挥手,气势磅礴地走了过来。他的岳父以前是个士兵,在战壕里聋了一只耳朵,再加上老大粗惯了,总爱大声说话;他没文化,却非常喜欢讨论文学,参加文学沙龙,讨论艺术与人生的关系。他是个附庸风雅的老头,伊万诺夫就是他附庸风雅最好的证明。

伊万诺夫有些惊慌。他想要的是钱,而不是一个活生生的、雄赳赳的、脸红脖子粗的岳父!可是岳父已经朝他过来了,他拖着行李箱,拿着油腻腻的椒盐卷饼;卷饼的油蹭到了他两撇翘起的棕黄色胡子上。他满不在乎地用手背揩了两下,于是长着肉疣的手背也变得油光锃亮。

“我收到你的航空信后,就坐火车赶了过来。为什么会缺钱呢?是出版社给了你太多压力吗?还是今年文学界的风向变了,诗歌的稿酬变少了?其实我觉得你的小说写得更好……”岳父吃完椒盐卷饼,打了个响亮的饱嗝。伊万诺夫惊恐而羞耻地看见了他肥厚而鲜红的舌头。打完嗝,他开始挖鼻孔,鼻子里的小玩意儿弄得他很不自在;可是怎么也挖不出来,于是他像街上人人避之不及的老人一样,用手狠狠地揪住鼻子,震耳欲聋地擤出了一堆秽物和几根黑毛,然后若无其事地拿帕子擦干净。

哦,天啊,天啊,天啊……这简直是他最害怕看到的场景。他没有钱,全靠这个粗俗的老头和他的女儿,才有了今天的一切。他吃他们的,用他们的,穿他们的,住他们的,却始终为他们感到丢脸——没办法不感到丢脸——这老头居然穿着亮紫色的羊毛袜子,上面还有洋红色的星星图案。他是故意的吗?明知道女婿住在一家金碧辉煌的大酒店里,还穿成这样进来;跟他的女儿一模一样,明知道他要去一所历史悠久的大学演讲,还穿着邋遢的围裙接送他,逢人便说自己是普希钦的妻子,弄得学生都用古怪的眼神瞧他。

“刚才说到哪儿了?——哦,你的小说!”天啊,这老头几乎是扯着嗓门在喊,大厅里已经有人转头看他们了,“我一直想知道,上个月你写的那篇短篇小说,男主人公的妻子为什么不爱他?”

伊万诺夫沙哑地说:“那不是重点……”

“可我就好奇这个。”

一位头戴黑帽、身材高挑的女士从旁边经过,蓝眼睛冷冷地看了他们一眼,竖起一根手指放在自己唇上,示意他们小声说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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