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的是啊!
所有人对四爷任性的行为理解都是:他有媳妇养,他怕啥。
而四爷呢?则兴致勃勃的,转天第一件事,就是先带着桐桐,两人去量那一片苇子地究竟有多大。
桐桐的步幅可以很标准,四爷用尺子一量就收了手,还是桐桐来吧。这地方正好在一个十字路口的西南角,地理位置真的是特别得天独厚,从三个方向来这个镇子上的人都得从门前过。而且,量过之后,林雨桐很惊讶,“六十七亩半!”她朝后指了指,“后面是野沟,要是扩进来,能有一百四十多亩。”
唯一不好的就是,地势太低!要想把这个地方填起来,需要极大的土方量。
四爷摇头,“不急,开始有两亩的空地就够了。慢慢来吧!”
然后两人就计划着把最靠路边的两亩先清理出来,正商量呢,金印牵着金明明来了。金明明手里举着麻花,不用问都知道,又去小商店买零嘴了。金印就说,“苇子这个东西难清理,这根一繁殖就是一片……一到春上就往出冒,得好些年才能清理出来。”
是啊!
大人正搁在这里商量呢,金明明突然扯着她爸的衣摆,低声问了一句:“苇子没了……鸟去哪?”
四爷愣了一下,朝这一片苇子看了一眼。密密匝匝的苇子里,栖息着各种比较常见的鸟类。因为很少有人进这里面,所以鸟安心的把巢穴搭建在里面了。大人不叫孩子往这里面跑,谁也不知道哪里会钻出来一条蛇来,咬一口可怎么办?
可金明明肯定是窜进去玩过!要不然她怎么知道里面有鸟窝!鸟便是再笨,也不会把窝搭建在外围的。
桐桐听了一耳朵,瞪眼看过去。人家蹭的一下藏在她爸身后,然后偷偷的看人脸色。
四爷拍了拍孩子的手,跟她保证,“肯定会叫小鸟有地方住的。”
桐桐没急着训孩子,先跟四爷带着孩子绕过苇子朝野沟那边去了。看了地方,林雨桐就觉得行,“回头问问,这一片归哪个大队,咱把这承包下来,苇子根挖出来埋在这边,明春就长出来了。”事实上,苇子从那边一直往这边繁衍,野沟周边已经零星开始长苇子了。
四爷就给孩子解释,“苇子到了秋里,就该收了!割回去编织席子。鸟儿也飞到南方去了,明年回来的时候,那边的苇子也已经长起来了。那边更安静,更适合安家。”
然后才知道,这一片野沟是属于公社的。又花了三千,从公社把那一片承包下来,年限是二十年。之后可以优先续约!
至于买那个干啥,这没啥要瞒着人的,就是鸟儿需要栖息地。
这对桐桐来说,是可以用来做大文章的。搞活经济,加大发展,但前提一定是人与自然的和谐。
她的文章现在都是特约的,走的渠道不一样。文章好,往往优先刊登。
这一期的发展周刊上,就有桐桐的一篇文章。因为要发样刊,所以,林双朝永远是优先看到的。
他现在不在省城,而在平洲,主管经济,是地区的二把手。
才进办公室,就被送来样刊和汇款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