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萨·卡穆奇的简陋入不了露特的眼,她从来就没有在那里长住过。而对于黑塞来说,离开堤契诺便意味着创作的枯竭。在给朋友的信中,他无奈地感叹,“让一个作家忘记自己的使命是何其艰难!”
于是黑塞只能忘记爱情。一九二五年,黑塞与露特黯然离异。之后,堤契诺的小城街头便多了一个流浪者,酒吧多了一个不醉不归的常客——只要经济允许,他甚至已不再拒绝垂手可得的露水姻缘……那种狂野而麻木的状态,再忠实不过地记录在小说《荒原狼》中。
从宿醉中醒来,黑塞照例还是会到山上散步,画他烂熟于胸的景,想他永远想不清楚的事。他的小说愈来愈深入心灵,看他那时写的《纳尔齐斯与歌尔德蒙》,耳边能听见有纸一样的东西一下一下撕裂的声音。那时侯,他很少写《畅饮秋之森林》这样色彩斑斓的诗,实在闷了就给好朋友托马斯·曼(ThomasMann)写信,或者到邻居马里奥的酒窖里讨葡萄酒喝。
最终把黑塞从孤独中拯救出来的是他的第三任妻子尼侬·多尔宾(NinonDolbin),只有她知道黑塞需要怎样的生活。她没有搬到卡萨·卡穆奇,但她至少愿意在堤契诺安家。此时,一年老似一年的黑塞也开始认真考虑在堤契诺买下一幢房子,有完备的暖气,这样他就不必到别处去过冬了。一位富家朋友慷慨解囊,最终促成了这件事。
新房子是黑塞自己设计的,山坡上有一千一百平方米的土地,可以让他翻土、种花,享受渴望了许久的“田园之乐”。
只是,挥别卡萨·卡穆奇,黑塞还是忍不住要难过。他特意赶画了几十幅水彩,似乎是想把这里的记忆一口吞了去。在散文里,他对卡萨·卡穆奇的追忆痛切而伤感:“……这十二年,改变的不只是我的生活,还有这房子,这花园。花园中那株我毕生所见的最大的南欧紫荆,在某个秋夜,成了狂风的祭品;有人趁我不在,砍去了小阳台上的那株白色的木兰;还有一次,我从苏黎世返回,有人竟然用砖墙将旧大门封了起来,我一下子失了神,如做梦般徘徊在门前,找不到进去的路……”
------------
伍尔夫的美丽与哀愁(1)
------------
“……种种感受如此逼仄地拥挤一起,我想,这样的五分钟我这一生一世都不会很多……”这是弗吉尼亚·伍尔夫1919年7月1日的日记,其时,她和丈夫伦纳德·伍尔夫刚用七百英镑买下了苏塞克斯郡罗德梅尔的“僧屋”,一时百感交集,连文字也有了呆气。
“僧屋”占地约四分之三英亩,据说十五六世纪曾是僧侣的避难所,式样简单到通透:两层砖石结构,立面长且矮,房间狭小——因为当初要应付“僧多房少”,所以多是些因陋就简的隔间,是彼此相通、须穿过前一间方能打开后一间的那种;厨房破落得不成样子,房里没有壁炉、澡盆、厕所,不供应热水;冬天屋里极冷,即便后来经过了装修,床头仍有老鼠爬来爬去。
却也因了这屋子的老旧与隔绝,空气里弥漫着常年禁欲后的洁净,分明有故事,却是孩子般的坦白痴纯,反让你不忍去探究了。弗吉尼亚喜欢那具式样古怪的烟囱,喜欢盛圣水的壁龛;花园是更不消说了:荒疏得久了,石楠与矢车菊全没心没肺地痴长,不讲和谐错落,只一味的热烈与颓唐。站在园子里往外看,视线里柔柔地框出远处山坡与树林的轮廓,不真切,倒像是滚了一道毛边。
伍尔夫说,“僧屋”是一条船,载起她浮在醉人而忧伤的写作的浪潮之上,任她漂流一世。
迷失于词藻
每天早晨八点半左右,伍尔夫照例要去依傍着花园围墙搭建的小木屋里写作。照她的话说,她是“径自去那浪漫的居室,一路上穿过乱蓬蓬的草,地上结着霜,硬得像砖”。接下来的三个小时是铁定无人侵扰的。她喜欢用淡蓝色的纸,蘸绿墨水,字是极小极密的,笔划清晰有力,却铺排得紧张,像织得过于精细的蛛网。
自从有了小木屋,伍尔夫彻底改了写作习惯。过去,她一向是站在那种高高的、建筑师用的桌前奋笔疾书的,有点像海明威的风格。搬入新居以后,座椅有了用武之地,顶多在文字实在赶不上意识的流向时,伍尔夫才会站起身,把桌椅挪一个方向,换一个角度看看窗外。
又或者,彼时,三十七岁的伍尔夫真的已经到了站不动的年纪——看她的照片,少女时代脸颊还是盈润的,飞着淡粉色,一过中年,依然是那样精致的、有雕塑感的五官,却凹陷得厉害,一色的象牙白,眼睛里空洞洞的,连悲意也无。
随着年事渐长,伍尔夫已经越来越疏于着装打扮。才搬进“僧屋”不久,她就在日记里写道:“我现在不怎么关心头发、穿衣之类的‘大问题’;我已经甘于粗劣的衣着了。”不过,这样一来,当年伍尔夫父亲的好朋友、大文豪亨利·詹姆斯对她的评价在某种程度上倒是显得比原先跟贴切:“弗吉尼亚优雅而迷人,洋溢着素朴之美。”
一日日老去的伍尔夫,把自己的岁月如银屑般捣碎、榨尽,那银屑被“僧屋”的风景激活了,便熬出这样的文字:“米兰达躺在苹果树下的一把长椅上。她的书坠入草丛里,她的手指似乎仍指向那个法文句子‘这确乎是一个女孩子的笑容会比别处明媚的国度啊……’仿佛她就在那里跌入睡乡了。”(短篇小说《果园》,1923)。
------------
伍尔夫的美丽与哀愁(2)
------------
除了早期的《远航》、《夜与日》和《邱园记事》,伍尔夫的其他作品都是在她搬到“僧屋”以后问世的。“僧屋”对于她写作轨迹的影响力,不亚于当年圣伊弗斯康沃尔村的“塔兰德屋”——那是伍尔夫的父亲、《英国传记辞典》的首任主编莱斯利·斯蒂芬爵士在她出生前买下的消夏别墅,是弗吉尼亚儿时的伊甸园。在那里,她可以天天看着“海浪高高地涌起、迸碎,在海滩上撒开一层薄纱似的水花,发出叹息般的声响。”也奇怪,搬进“僧屋”以后,这里的静谧素谈倒作了绝佳的衬底,关于“塔兰德屋”的记忆在这样的背景上显得格外清晰,和着遥远的浪花的混响,重又鲜活起来——从《到灯塔去》(1927)和《海浪》(1931)里都找得到“塔兰德屋”的影子,而这些作品都是在“僧屋”里写成的。在一部晚年的回忆录中,伍尔夫多次提到在“僧屋”里写作的感受,这一次她把自己也比作一条“多孔、渗水的船,浮于情绪感受之上;又如一只敏感的盘子,沐在看不见的光束之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