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到四品的中级官员,可纳两名妾室,可生庶出子女,但庶出子女不具有财产继承权。
三到一品的高级官员,可纳三名妾室,可生庶出子女,但庶出子女不具有财产继承权,不享受朝廷恩荫。
超品公侯伯爵,或者获封郡王世子及以上爵位的皇室子弟,可纳五名妾室,可生庶出子女,但庶出子女不具有爵位继承权。
皇帝本人,可纳十名妾室,可生庶出子女,但皇位承袭要严格遵守立嫡原则,只有在没有嫡子嫡女的情况下,皇帝的那把椅子才可以传给庶子庶女。
说实在的,会在立法的时候把自己也给限制进去的,谢渊还真是史无前例第一人。
可也正因如此,这条律法反而被人格外重视了起来。
对于那些违法纳妾的庶民、官员、皇室子弟,大齐律明确规定了,他们每违法多纳一妾,所缴赋税就要提高一成,每违法多生一位庶出子女,所缴赋税就要提高两成。
除此之外,征兵、劳役、捐款、施粥赠药之类的苦差事也会优先摊派他们。
且不说普通庶民有几个能扛得住这样的奇葩增税方式,就只说历朝历代都被百姓视作苦差的征兵、劳役之事,各家也都是巴不得永远都别轮到自己家。
纳个妾居然还会提高自己被征兵、被要求服劳役的概率,这哪个男人能够受得住?
再加上大齐还鼓励纳妾者的街坊邻居行举报之事,只要举报属实,官府就会奖励举报者当年份的减税名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