裴雁来停下了。
一些状况降临前会有预感,如同是大片拉幕时便升高的肾上腺素。我紧跟着他停下脚步,躲在一边窥视他在月光下的小半侧脸。
我对他是个传统意义上goodboy的认知,就是从这天起发生转变的。
伞面堪堪只遮住发顶,雨打在地上的水洼,溅起泥点落在鞋边。裴雁来笑了下,眼神却漠然。
他什么都没说。
我所能知晓的一切,是他轻描淡写地拨开那双手,外套被弄脏,他扯下来挂在臂弯。妇人的手耷拉在地上,他抬脚,从上方跨过。
毫不拖泥带水,确是他的做派。
那一眼凝视,像是只为了看碍眼的生命在雨里被淋成怎样一副惨状。
就在这一刻。
裴雁来这人身上微妙的违和感,终于在我眼前揭开面纱。
他没有心。
神本就不该有一颗心。
大雨倾盆,风在呼啸,月亮居然没被乌云挡住,他的侧脸漂亮得一如破碎的光。
在这寻常又特别的夜晚,我成了神的信徒,如此热切而病态。
我想,我发现了他的秘密。
第6章上眼药
距离耿一直来所里找我已经过了三天。
裴雁来始终对我不冷不热,工作之余一句废话都不说。如果不是耿一直戳破,没人会以为我和他还有段前缘。
说不沮丧那是假的。
人真是很奇怪的动物。其实前几年见不到裴雁来,我并没有觉得日子有多难熬,按部就班,庸庸碌碌,稀里糊涂地过来了,回想起来只能看到一条单调的直线。
但再见面后,我发现时间可以过得很慢,也可以走得飞快,让我既想伸手抓住某个特殊的时间节点将它停住,又想将一些空白无味的分分秒秒直接拉进度条跳过。
矫情点说,人也能是普罗米修斯。他噼里啪啦带来火星四溅的种,让我欢欣雀跃,也让我不得安宁。
我敲着起诉状,正胡乱想着一些有的没的,就被脸侧刮起的一阵风震回了神,劣质卷纸的味道刺激我的敏感又多事的眼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