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天到来的时候,古城慢慢复苏。
冬天枯萎的草又冒了新芽、长堤上开满了花,河上的乌篷船连成线,船夫摇橹唱歌。
“古城的春天真美。”有游人说,并拿着相机不停在拍。
张晨星从古城图书馆出来,自行车后座绑着一摞书,在邮局前面碰到正在卖伞的朱兰。
朱兰头发全白了,脸上多了很多沟壑皱纹,看到张晨星转过脸去,下巴扬着不跟她说话。眼神里满是厌恶。张晨星早已习惯朱兰对她的态度,而她并不想跟朱兰说话。叔叔终于跟她离婚了,自己搬到乡下住,每天种菜画画,倒也自在。偶尔会给张晨星打电话,或者捎一些自己种的瓜果给她。
朱兰朝着张晨星去的方向啐了一口,摆弄伞的动作重了许多。张晨星听到那一声唾弃,蹬车的速度慢下来,终于还是走了,不想跟朱兰有瓜葛。
刚蹬几下,听到身后吵闹声,又回头去看。看到朱兰因为啐那一口跟游客起了争执。游客说她随地吐痰不懂文明礼貌,破坏古城形象。朱兰说游客是多管闲事,她只是象征性啐一口。说着说着都有点急了,游客拿起电话准备投诉她,朱兰去抢人家电话。
她抢电话的姿势跟当初去书店里闹的时候一样疯魔,不管不顾,好像只要她会发疯,别人就该谦让她一样。
张晨星站在那里看了一会儿,想起马爷爷说:朱兰这个人年轻时候起就不让人,什么事都要拔个头筹。她只输过一次,那就是你父亲看都不看她一眼。所以她最恨的人是你妈妈,最放不下的人大概是你爸爸了。
到老了,朱兰还是没变。
朱兰是张晨星见过的唯一一个不管发生什么,依旧我行我素的人。
快拐进巷口的时候,碰到下班的周茉,捎上她一起回去。
“唐光稷呢?”张晨星问。
“去上海了。”周茉说:“下周回来。我乐得自在。唐光稷这个人管得太宽,又每天逼着我复婚,说让我给他生孩子。我才几岁,我着急生孩子干什么!”
“三十岁。”张晨星说。
“三十岁,那还正是玩的时候呢!”周茉哼了声,手里那摞书不轻,压得她手腕上有红痕。张晨星用脚停了自行车,接过周茉手里的书,把书店门锁打开,开始营业。
“你为什么不想复婚?”张晨星问她。
“我就是觉得没必要。我们两个不像你和梁暮。你们两个完完全全爱着对方,我们不一样。”周茉想了想:“就觉得,好像还有什么关卡没过一样。”
“又不是有九九八十一道难。”
“嗨!顺其自然嘛!”周茉推开窗,身子探出去,眯着眼看向长长的小巷。
“春天了,古城人多了。”周茉说:“这两天又贴告示了,说是要在夏天前检修附近的排水管道。古河上的运船也要翻新。多好啊,连带着我的商铺都跟着沾光了。”
“你是小富婆。”
“那是。”周茉说:“每次给梁暮打钱的时候他都说不要,我说我大风刮来的。”
周茉嘻嘻笑着,拉开冰箱门拿出西瓜抱着用勺挖起来,张晨星吃了一口,就被周茉制止:“梁暮说你最近胃不舒服。”
“就疼了一次。”
“那也不行。”周茉抱着西瓜去远一点的桌子:“我可不敢不听梁暮的。你万一再有什么不舒服,他倒是不敢跟你怎么样,但他会跟我发火啊!你老公什么样你自己不知道吗?”说完哧哧笑了。
“那天隔壁的万主任说马爷爷要回来给他看院子,做打更人,你知道吗?”周茉一边吃西瓜一边问。
“我以为马爷爷在开玩笑。”
马爷爷总是玩笑一样说他要回来,带着马奶奶的骨灰,回到古城。他说人生在世,活到土埋了半截身子,客死他乡最遗憾。
“不是玩笑哦!”周茉把一大块西瓜塞进嘴里,嘴巴鼓鼓的:“我给马南风打电话了,他说马爷爷的确是闹着回来。”
“南风叔叔怎么想?”
“马南风正在考虑。我说了,回古城来不比在那边差,还住在自己家里,帮你看书店、帮交流中心看院子,热热闹闹的。心情好身体就好。”周茉已经懒得叫马南风叔叔了,她觉得马南风这个长辈起的带头作用不好,不能服众。一口一个马南风。
“马南风应该是同意了。”周茉笑笑。
“太好了。”张晨星很开心:“马爷爷能回来,真是太好了。”
“那是。回来前咱们给马爷爷做新被子。”
“你爱上做被子了。”
“我觉得比现成的舒服。不然唐光稷为什么要赖在这里不走呢?”
张晨星笑了。周茉这个傻子,唐光稷怎么会因为棉被舒服不走。
张晨星晚上跟梁暮说起这件事,又问他:“你会因为棉被舒服不走吗?”
“只要我不想走,任何事情都会成为借口。”
“比如?”
“比如花开了、马桶冲水不好、假装生病。最开始的时候,总是在找借口。”梁暮掰着手指头数他最开始那些烂借口,为了跟张晨星呆在一起而绞尽脑汁。数完了自己都笑了:“我真是执着。”
“现在呢?”
“现在我不这样了。我就不走你能拿我怎么办?”
梁暮有了底气,就开始放肆。从前小心翼翼,生怕张晨星不要他。现在死皮赖脸,变成张晨星赶都赶不走的人。
他侧着身子,将张晨星散在颈间门的头发移到耳后,露出她光洁的脸。
“怎么?”梁暮的目光很缠绵,让张晨星不自在。
梁暮从枕下摸出一个小盒子,坐起身来,看着张晨星。
这是他从前没有送出去的戒指,那时张晨星不肯戴,说她干活不方便。但梁暮知道,那时她不想被任何身份束缚,总觉得人和人之间门的感情不会长久。不管在当时看起来多么好,她总觉得会散场的。
但梁暮不一样。
在他心中,他们结婚了,戴戒指似乎是对婚姻的一种认同。
他有时去参加各种发布会、排片会,总有人会问他:“结婚了吗?”他很想举起手给别人看他无名指上的戒指。
这会儿他在月光下,拿出那个朴素的戒指套在自己的无名指下,伸给张晨星看。月光之下,那戒指发着一点点温润的光,显的梁暮的手指尤为修长。
张晨星将自己的手伸过去:“给我试试?”
梁暮笑了,拉过她的手亲了一下,这才拿出她那个,缓缓为她戴上。没有什么特殊的仪式,月光为他们加冕。
张晨星看着两个人的手扣在一起,有说不出的旖旎。唇贴在梁暮的手背上,又跪坐在他对面去吻他的唇。
那天晚上,梁暮手扣在张晨星手上,狠狠将她的手和身体压在被褥间门,手指贴着那枚戒指,心里就有无限暖意。
第二天出差,拉着行李箱的时候还要翘着无名指。萧子鹏看他得意的样子忍不住打击他:“别人结婚戴戒指是家常便饭,怎么到了你们家就要这么麻烦?而且还要炫耀?我没戴过怎么着?”
“你管不着。”梁暮说:“日子过给我们自己的,我们这个时候戴戒指,我也一样开心。”
“是是是。只有你们的日子匍匐前进,而你们俩又不着急。”
梁暮大笑出声。
他因为手上多了一枚婚戒,好像有了更大的底气,甚至主动跟别人聊起感情状态。别人也觉得这话题不错,就反过来问他:那梁导呢,结婚了么?
这时的梁暮会亮出自己的手:“结了。”
他这种又贱又欠的状态让萧子鹏吃不消,偷偷跟钱书林吐槽:“他原来真不这样。我是真的没想到他会变成今天这样。”
“他只是越来越像你。”钱树林睥睨他一眼:“现在你知道我每天听你说“我老婆”、“我老婆”是什么心情了吗?就是你现在的心情。”
“你没结婚你不懂。”
“我可不结婚,我一个人多好。想谈恋爱谈恋爱,想分手就分手。不被你们这些凡夫俗子定义!”
钱书林心里装的事情多,唯独不把情爱放在眼里。在她眼中,她可以放肆爱一个人,但别指望她爱很久。大千世界可比情爱有趣。
玩笑打闹过了,工作还要继续。
一旦开始拍摄,梁暮就会板起脸。他对自己的作品有要求,对别人也有要求。纪录片讲求真实,梁暮讨厌在镜头里加所谓的花里胡哨的“艺术塑造”,本真就是本真。
也因为他这样的坚持,越来越多的人从纪录片里看到真实生活。
他们这个差要出个把月。梁暮喜欢工作,唯一不喜欢的就是因为工作,要跟张晨星长久分开。他们复婚不久,梁暮还没完全享受到婚姻生活,就要跟张晨星做“异地夫妻”。
有时忙到半夜,也忍着不打给她,怕影响她好不容易规律起来的作息。如果哪一天张晨星恰好没睡,在他结束工作后跟他讲话,他就会高兴半天,在电话里跟张晨星聊很久。
还有一个遗憾的地方,就是他跟张晨星,结婚两次,都没有一个像样的婚礼。梁暮有时在平台上刷到各种婚礼的视频,都会很感动。偶尔畅想自己的,更是无比心动。梁暮觉得自己八成会是那种在婚礼上痛哭流涕的新郎,又幸福又狼狈。
张晨星是在某一天无意间门知道梁暮在憧憬婚礼的。他的工作室接了一个婚礼的活,她去现场帮忙,罗罗指着舞台说:“老大自己设计的。我们老大现在很喜欢接这种活,说虽然自己没有,但要让别人感觉到幸福。”
“没有什么?”张晨星问。
“没有婚礼啊。”罗罗说:“你们准备举行婚礼吗?”
“没有。”
张晨星那天跟周茉遛弯问起她,周茉摇摇头:“我也没有经验。我之前跟唐光稷协议结婚,谁还没事儿去搞个婚礼啊?多累。”
“那如果下次结婚呢?”
“别。”周茉举起手:“别再结一次了。现在好好谈恋爱多好啊!”
张晨星点点头:“我也觉得。”可晚上躺在床上的时候,想起梁暮坐在床上拿出那个戒指盒,像拿着举世无双的珍宝。张晨星觉得自己那颗坚硬又不懂风情的心有那么一点动摇。
或许有一场婚礼也很好。
至少梁暮满足了他的仪式感,而他们,也有属于他们婚姻的高光时刻。
又或者,不为了那些所谓的虚荣,单单是他们自己,在众人的目光中深深望一眼,就已足够。
张晨星带着这样的念头入睡,竟然真的梦到了一场婚礼。那场景太美了,以至于她睁眼第一件事就是从抽屉里拿出笔来,记录那个五彩瑰丽的梦。
她跟梁暮说:“我做了一个梦。”
梁暮打给她:“什么梦?”
“一个很好的梦。”
“跟我说说?”
“不。”
张晨星拒绝他,然后轻声笑了。这是梁暮出差的第七天,还有二十四天梁暮就回来了。
张晨星也开始数起日子,这些波澜不惊的日子连成一条很长很长的线,渐渐就连进心里,也开始想念梁暮。那种思念并不汹涌,却一层一层堆叠起来,一日更甚一日。
家里有一本日历,每过一天撕下来一页放进抽屉,已经攒了七页。张晨星闲暇时拿出来数,一到七,很容易就数完,但她还会再数一次。
周茉看到了,就很感慨:“张晨星也会这样思念一个人了呢!就连张晨星的思念,也有老派的风流呢!”
谁会在这个时代里,因为思念一个人而去撕日历呢?大概只有张晨星一样的人了。
张晨星微微红了脸:“走,去接马爷爷。”
“对对,走。”
“别接了,马爷爷回来了。”门口有人在说话,两个人跑出去,看到很久不见的马爷爷。老人花白的头发,比走的时候还要嶙峋。周茉扑到马爷爷怀里,哽咽一句:“马爷爷!”
张晨星走到他面前,拉拉他衣角,眼睛也红了。
那时二老离开,总以为这辈子不会再见。看他们的车子驶离古城,心里就像在经历一场生死之别。今天再次相见,顿觉感慨万千。拉着马爷爷去书店坐下,为他泡一杯他喜欢的绿茶。
那茶缸散着热气,把人的眼睛熏得泪汪汪的。
“说点高兴的。”马爷爷笑了,从口袋里拿出一把钥匙:“你们看,爷爷回来了。跟万主任做个伴。”
“真好。”
“以后呢,你们不愿意做饭,就来交流中心吃。万主任不住这里,我睡梁暮从前睡的房间门。白天你们有事就去做,爷爷帮忙看书店。像从前一样。”
像从前一样。
张晨星很喜欢这句话。世事纷乱复杂,人生一直在不断变化。有时张晨星觉得自己跟不上,难免会怀念从前。马爷爷回来了,她真的像回到从前。
帮马爷爷回到院子里安顿好。梁暮从前住的地方已经腾出来了,万主任在里面新增了一个书柜,里面放着很多专业书籍,还有交流会获得的一些文化奖项。知道马爷爷喜欢花,还特地在窗台摆满了花。
马爷爷站在门口看着,四下环顾,不发一言,眼角干涩。或许因为人老了,泪水都会变得浑浊和稀少。明明神情悲恸,却没有泪水。
张晨星和周茉彼此看一眼,都有点难过。
“我跟你们马奶奶,在这里住了五十多年。”
五十多年,半个多世纪。前半生为温饱发愁,后半生为儿女操心,再后来,人老了,身不由己。
“我怎么感觉你们马奶奶回来了一样。”马爷爷抚着院子里的雕花围栏,拉了一把椅子坐下。仿佛回到过去,他在院内工作、老伴在屋里做饭。
张晨星和周茉一左一右坐在他身边,也好像看到马奶奶一样。老人家端着一个盘子笑着招呼她们:“今天在奶奶家吃饭。奶奶做了排骨,还有螺蛳。”
“时间门太快了。”周茉说:“现在想想,我小时候在这里蹭饭,马奶□□发还没完全黑呢!”
“现在你们都长大了。”
马爷爷探了口气。
“对了,我和张晨星给爷爷做了新被褥!跟我们两个的一模一样,不,更舒服。”周茉说完跑去书店后院抱被褥,在这个私人的时候,马爷爷问张晨星:“好了?”
“好了,爷爷。”
“再也不去山上了?”
“不去了。”
马爷爷很是欣慰,拍了拍她手背:“好好跟梁暮在一起。好好过日子。过去的事情就让它过去。你马奶奶去世的时候,爷爷像被抽断了骨头,真想一头撞死就这么跟她去了。”
“也挺过来了。”
张晨星点点头,拿出手机翻出照片来给马爷爷看。是梁暮拍的她和他们:“梁暮说,多拍一点,今年如果经济允许,就在巷子里租一个小门面,开一家老式照相馆。”
马爷爷拿过手机一张张翻看,在梁暮镜头下的张晨星,是更加特别的张晨星。
“那爷爷也要去拍照。你们每年给爷爷拍一张,一直拍到爷爷死。”
“那要拍四十年。”张晨星说。
马爷爷笑了。
周茉抱着被子进来,看到他们笑了,也傻兮兮跟着笑:“虽然我不知道你们在笑什么,但跟着笑就对了!”
她动作麻利帮马爷爷铺好床,顺便挂了两个唐光稷电话。
“马爷爷回来啦,我在帮马爷爷铺床。晚点打给你哦!”
“我可以跟马爷爷说话。”
“马爷爷跟你又不熟。”
“周茉!”
周茉发去一长串哈哈哈哈,又发去一个亲亲的表情,故意逗他:“老公,人家想你了呢!”
“…”
张晨星觉得这好像是二十年来最好的春天。
如果让她仔细形容她的感受,她不能完全形容。只是觉得她的心没有那些沉重,失去的东西又回来一些,让她能不急不缓地看看那些花、那些桥,能仔细翻看手里的书。
这真是很好的春天。
她对梁暮说:“生活甜起来了。”
“会越来越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