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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节(3 / 4)

张翠玉缝完自己的底裤和肚兜,又朝对面的屋子喊道:“薇薇,青儿,你们俩把底裤和小衣也拿来。”

苗薇和苗青两人各自把自己的衣裤拿过去,张翠玉接过去继续缝。

缝完了口袋,便是分装金银。

金银还是下午现兑的,平日里他们都是用铜钱或者绢帛买买东西。

因书中的设定是处在乱世,压根没有票据这种东西,日常的货币是铜钱和绢帛,黄金白银在平民间不常用,银子一般都是作为军费或者赏赐等。但出行时,倒是可以将铜钱兑换成金银,便于携带。

苗家一座二进院的宅邸和两间铺子,卖了三百贯钱,加上她们原有的存款,总共有四百八十贯。

一贯钱等于一千文,也就是一千钱,折合成白银是一两。

由于战乱不断,导致物价出奇的贵。

拿安宁县来说,苗兰家的一座二进院宅邸,占地总共两亩,能卖到二百贯的价格。两间铺子,每间各五十贯。

这里的米价,稻米一斗是十五钱,四十斗米六百钱,一贯钱不到,足够他们一家四口人吃上半年。

糙米的价格能便宜些,十钱就能买到一斗。

寻常百姓一年的收入,大概也就三贯钱,基本不会超过三贯。

张翠玉将四百五贯钱换成了五十五两金,剩余的三十贯,二十贯换成了白银,另外十贯钱则装在包袱里,拿来路上花销用。

收拾完金银细软,她又去整理后院屋里的粮食。

看到鸡笼里那两只老母鸡和几只刚养不久的小鸡,张翠玉心痛地叹口气,探身进去捉出来。

“兰儿,你们在家等着,我去把鸡卖了。”

苗兰急忙道:“娘,小鸡卖了就行,两只老母鸡留下,一会儿杀了,我做成干煸鸡丁,用油纸封装好,可以带在路上吃。”

张翠玉:“哎,那也行。”

她放下两只老母鸡,用竹篮把几只小鸡装好,端去了隔壁赵婶子家,以最便宜的价卖给了赵婶子。

回来后,张翠玉便在后院杀鸡。

苗兰眼见着天色不早了,趴在张翠玉耳边小声说了几句。

“什么?”张翠玉惊讶地看着她,“你这丫头,买那些玩意儿做什么?”

苗兰摸了摸鼻头:“留在身上有用,以防万一。”

张翠玉定定地看着她,感觉自己这个大女儿突然好像变了个人。

她也没多想,起身去屋里拿出两贯钱给苗兰:“去吧,别让人发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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